循线追索,说不定能挖出许茂山涉案的证据,但许茂林在这事里简直没有角色,找不到丝毫存在感,极有可能才是背后主导的人。
毕竟方咏心抢走的位子,原本就属于他。
许茂风没见过这么多血,脸色苍白,皱着眉问:“中枪有这么难死么?怎么还没断气?”混混们面面相觑,都不知道该怎么回答。
梁胜利就等他这一句。
必须赶在癫狗大之前让一切落幕,否则……他果断拉动枪机,枪口对准方咏心眉间。“打这里最快。”
“等……等一下!”许茂风哇哇大叫。“不要开枪!我是问问——”
“那先崩老的。”平头青年转过枪口。
“也不是……干!你他妈急着下班吗?”
许茂风都快疯了。癫狗的手下怎么也跟他一样癫?
梁胜利面无表情。
“老板,有枪声就有人会报警,警察不是不会来。还是让兄弟们先撤,我留下来陪老板就好。”见许茂风没有拒绝,招手叫来一旁的小混混。
“去接老大,说老板叫我们先撤,免得被条子堵到。说一次给我听。”
他像连珠炮一样一口气说完,虽是凑近耳朵说话,却是用所有人都能听见的音量,但每个人都会以为只有自己听得最清楚。
梁胜利开始混没多久,就知道多数的人都不用脑。
这行的道理不是用逻辑说的,是非对错更不重要,而是靠气势、地位阶级,或其他类似性质的东西“演”出来,演得好就会有人听。
拿着自动武器、精神紧绷至极的小混混,差不多就是行走的自爆地雷,只要哪个人不小心在这房间里误击一发,最后互相把对方扫死都不奇怪。
他们需要有个人有条不紊地下令,而且听起来要很有说服力。
果然被他拉近的小混混如梦初醒,复诵了一次刚才听的内容。
梁胜利确定每个人的嘴巴都在动,拍拍小混混的颈背。
“下楼小心点。动作要快。”扯下方咏心颈间的门卡扔给他。
小混混们七手八脚地背枪关保险,抖开折好的大型运动背袋。
按计画他们一进电梯就收枪,直达地下三楼的停车场,然后搭厢型车离开。
这条撤退路线上的所有监视系统将当机四十分钟,一如先前演练。
枪声毫无征兆地响起。
一发、一发、又一发,然后复归平静。
虽似来自远处,但所有人都转头看他。
“……胜利哥!”
梁胜利忍住闭目长叹的冲动,未泄露半点绝望,语速如常,面无表情。
“一样。接老大、下楼,动作快。这边我处理。”众人才迅速退出去。
梁胜利关上房门,松开枪柄,仅以食指勾住护弓,把枪递给了许茂风。
“老板?”白西装男子踌躇。
青年点头。
“我来。老板先撤。”
许茂风瞥了眼花容惨淡、出气多进气少的方咏心,一反前度,不情不愿地移动脚步,准备夹着尾巴离开。
“砰”的一声门摔开,身穿红紫相间的直条纹西装、顶着夸张的爆炸头,浑身挂满粗大金链的高瘦男子如旋风般卷入,黑墨镜、长鬓角,镶着金冲角的尖头鳄鱼皮鞋堪比卡通人物,是瞥一眼就会笑出猪叫声的那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