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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2章(第1页)

“就是的,咱成子锃明瓦亮的大小伙子,不缺胳膊不缺腿的,一个人能顶两个人干活儿,结婚这么大的事儿,当然要办得风风光光的。”雪雁顺着话说。“哎,说是那么说。雪雁你也不是外人,到底那儿媳妇不是头婚,还带着个孩子,免不了让人讲究。”胡大姨到底还是对未来的儿媳妇不是太满意。过后儿跟苏玉梅单独聊的时候,雪雁才知道,给罗成订的这个媳妇儿,也是个命苦的。金素英老家是朝鲜的,就住在鸭绿江的对面,这边儿村子里做饭,从她老家都能看到烟火的那么个距离。那边儿日子太苦了,实在活不下去的,就有往这边儿跑的,那江也没多深,游着就过来了,还有偷着往这边儿运红木什么的换钱的。还有些在这边儿说不上媳妇的赖汉,用吃食从那边儿换媳妇的。金素英就是这么被换过来的。她前任丈夫叫刘全,好吃懒坐那么个东西,还是天生的残疾,一条腿长一条腿短,家里穷得叮当响。一直到三十五岁也没说上个娶妇。后来听同村的老乡当新鲜事儿说着玩儿的说过边境上的事儿。他就真的跑过去,花了两块五毛钱,买了一箱子方便面,换了个媳妇。就这,还能挑捡,在好几个闺女里挑了长得最好,最能干的金素英回来。金素英刚来的时候,也不会说汉语,不怎么跟人交流。好些人都以为她是哑巴呢,觉得一个腿不好的,找个不会说话的,两个人倒也说不上不般配。可那刘全,娶上媳妇了,媳妇还特别能干,他却还是不着调,不正经过日子不说,还爱打媳妇。不爱在家里种地,带着媳妇出来打工,得媳妇干活儿挣钱养活他。到底是买来的媳妇,也没个户口,不敢在老家待,就带到外地。辗转来到兴隆镇上打工的时候,都已经是婚后第三年了,金素英生下了一个女儿。带着孩子,干活儿不比男人差。特别的能干,人还很干净,厂里分给他们住的一小间屋子,收拾得干干净净。满厂的工人,谁不羡慕刘全,他那样儿的,居然能娶上这么贤慧的媳妇。两个月之前,刘全跟砖瓦厂后身屯子里的一个媳妇勾搭在一起,那媳妇儿是个给钱就行的,被那媳妇的爷们儿给堵在了玉米地里,那人拿着菜刀要砍他,刘全拿着那媳妇借口锄地出来时拿的锄头反击,错手将人杀了。杀人偿命,又正好赶上yd开始,他被拿了个典型,一个星期不到案子就结了。当庭判了死刑立即执行。到这个时候了,金素英的身份也暴了光。都知道了她是被刘全用一箱方便面换回来的。可她已然生下了女儿,孩子还在哺乳期,她本人又拒绝回国。考虑她的实际情况,加上那边儿确实对偷渡过来的人处罚非常严重。可能也有同情的成分吧,给她落了户口。刘家也没啥人了,剩下不是直近的亲属人家也不接收她们娘俩儿。最后那户口就给落在了砖瓦厂的集体户口里。成了砖瓦厂户口本上仅有了两个人。连那户口本都是为了她这个事儿办的。罗刚已经升了砖瓦厂的厂长。对金素英的遭遇非清楚,对这个人,也是很了解。刘全死了之后,他就留了心。想着自家那个外界口中智力不全的弟弟。罗成就是长了个傻面,人也太实诚,但真不是傻子。他这样儿的,想成个家,找个四角具全的媳妇儿,那是不太可能的。之前也不是没人给介绍过,可不是智力不行的,就是残疾的,健康的都没有。胡大姨是个明白人,一辈没好妻,十辈无好子。她儿子就是打光棍,宁可找个有缺陷的,也不会找个脑子不好的。罗刚回家就把金素英这个情况跟胡大姨说了。胡大姨一听,也是相中了金素英这个人。二十四,比罗成大两岁,大点儿知道疼人。人还能干,会过日子,罗刚说平时为人处事上也没什么毛病,不是个糊涂的,就是管不住男人。家里有这样的女人,那日子就塌不了架。罗成是个听话的,有个能支事的媳妇儿,两口子都能干,日子差不了。带着的孩子又是个闺女,养大了给找个好人家嫁了,算不上负担。老太太当时就活心了,但也不兴强迫的不是。得先看看两人有没有那个意思。先是罗刚找了厂里在食堂做饭的婶子,跟金素英透了话,没说是谁家,只说小伙子人有些木讷,但诚实肯干,家里没负担,还是头婚。在这边儿待了这么些年了,金素英又是灵透的,就明白啥意思了,听出来对方肯定不是灵活的人儿,她是被买来的,刘全又是那个样儿,根本就不谈不上什么感情不感情的。再加上户口的事儿她心里也怕以后孩子成年了,这边儿再不认她的户口,再遣返她。就同意认识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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