恢复原样后,她才走到桌子旁站定,打开小布袋,里面装着几个本本,首先看到就是一个户口本。户主就是乔筠汐,她的户口并没有跟养父秦一峰,而是她单独一人一本户口本。原主的父母都是军人,和秦一峰是战友,在一次任务中,原主父母双双牺牲。原主的父亲乔卫国可以说是乔奶奶寡母独自带大的,乔爷爷在乔卫国2岁时就过世了。和儿子相依为命的几十年的乔奶奶听到噩耗根本承受不住,没两天也跟着离世了,那时原主才8岁。这次任务中秦一峰也身受重伤,不得不退伍,他和乔卫国是过命的兄弟,如何愿意让原主跟着那些不确定好坏远房亲戚。他立刻和上级做了收养申请,上级领导也知道秦一峰和乔卫国的关系好,几经周折,上级同意了这份收养申请。第二份是一本存折,乔筠汐打开,差点被里面的余额闪瞎双眼,竟然有813221元。8000多元,在这个年代是什么概念,就现在住的这房子,差不多可以买10套!乔筠汐想了一下,才从记忆中找到缘由,由于原主是烈士遗孤,父母双双为国捐躯,所以每个月可以领到45元的补贴。这个补贴可以一直领到原主20岁,至今领了9年,大概就有4900元左右,再加上父母牺牲时的抚恤金,父亲650元,母亲600元,总的1250元。(本人查了一下资料,79年的师级抚恤金是700,团级是650,普通士兵是500,民工470,本文架空,但参考那个时代的大环境,文中女主父母牺牲是64年,也一样参考了这个标准。)父母都是军人,待遇不差,住的军大院,乔奶奶是个会过日子的,当年家里的存折还有大概1000多点。而这些钱,秦一峰一分没花都给原主留着,甚至他每个月从他自己的工资里扣10元左右存到原主的存折,就怕原主以后生活没了着落。所以原主的存折就有了8000多元。乔筠汐嘴角勾起一抹笑意,秦一峰这人是真不错,不愧是国家精心培养的军人,有军人的气魄。把存折放到一边,下面是原主父母的结婚证,还有他们的烈士证明等文件。接着是一张土地房产所有证,这个年代所谓的房产证还是一张纸,户主赫然是乔筠汐。下面是一个工作证,名字也是乔筠汐,也就是说,秦一峰把他的房子和工作都转给了原主!只是,为什么呢?乔筠汐皱眉,努力回忆剧情,很快她就了然。秦思蕊是【七零年代,娇娇媳妇夜夜宠】这本书中的恶毒女配,可能是为了突显她的不堪,给她的身份是,奸生子!按书中描写,秦一峰是个冤大头,头上青青大草原,还啥都不知道乐呵呵给人养儿女的傻缺人设。事实上,是吗?看着眼前的土地房产所有证和工作证,乔筠汐笑了,一个可以在战场上拼了无数军功的军人,怎么可能是个啥都不知道的傻子。至于为什么不离婚,乔筠汐不由回忆了一下秦一峰之前的生活。退伍之前,他在部队很少回家,家里父母身体不好,都是叶向红在照顾,两老离世后没有多久,他就受伤退伍了。他是优秀军官退伍,国家有优待,不过不知道什么原因,他没有麻烦国家给他安排工作,伤好后就回了柳市。他在柳市还是有点人脉的,很快就在柳市机械厂找了份工作,他能吃苦,能力强,悟性高。即使从小学徒做起,不过大半年时间,就升到中级技术工的位置,两年后又升到高级技工的位置。每个月领着90元的工资,这个工资待遇在这个年代来说,已经非常非常好。秦一峰以他经常要招待战友,喝酒等理由为由,每个月给出的家用是40元,这对于一家4口,加上原主,一家5口来说,就有些捉襟见肘了。于是秦一峰又拿出10元,说这10元是原主的补贴,是她每个月给家里的家用,在这个家不算白吃白喝,10元在这个年代可不少。还剩下的40元,秦一峰一般会给原主存10元左右,剩余的他存一点以备不时之需。其他的钱,他有空就会带着原主在外面吃吃喝喝,买各种衣服发饰。可惜的是秦一峰离世后,这些衣服发饰都被秦思蕊抢去了,连秦一峰给原主买的一块手表都被秦思蕊抢了去。50元对于一个家庭来说,自然不算富裕,想要给儿女买点好的衣服都不行,无奈之下叶向红只能去接些零工回来做。还要照顾家里一大家人,洗衣搞卫生,买菜做饭,完全就是一个免费的全能保姆。而原主,只要乖乖读书,什么都不用管,秦一峰都为她打算好了。乔筠汐大概明白了秦一峰的打算,只是,他也好,原主的父母也好,他们娇养着原主,只觉得女孩就要娇养。却忘了教她,独立和自强,如果原主的父母还在,秦一峰还在,这种教育方式也不见的不好。但,秦一峰的身体受伤后,并不太好,不然也不会退伍,大概1年前,他的身体急转直下。他可能预感了时日无多,他偷偷把工作转给了原主,房子也转给了原主。只是他做事谨慎,担心叶向红发疯,所以叶向红手里也有一份他找人做的假‘房产证’,房主写的是叶向红。他担心原主以后的生活,当时就问原主要不要解除收养关系,给她重新买一套房子,单独生活。但是原主自己立不起来,一个16岁的小姑娘哭的稀里哗啦,根本不敢一个人生活。或许,此刻的秦一峰才发现他的教育有问题,但为时已晚,他只能力所能及的为原主安排以后的生活。他把他的工作临时给他一个可信的徒弟何小北做,90元工资,何小北拿45元,他拿45元。这个年代的工作基本一个萝卜一个坑,有技术没有位置一样上不了位,何小北自然同意。:()穿书七零,末世大佬有亿点点凶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