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面陈景恪又将话题兜转了回来,重新提起儒家的纲常伦理。
认为儒家纲常伦理是有现实意义的。
因为生命确实是父母孕育抚养长大的,父母的地位也直接影响着子女的地位。
这都是不容否认的事实。
父母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决定孩子的很多东西。
反过来也是一样。
等孩子成年了能独立了,父母逐渐衰老,实际掌握家庭的就变成了孩子。
所以,人权很大一部分是血统赋予的,这一点并没有错。
到这里,他终于抛出了自己最终的观点。
人权具有二象性。
即天赋人权和血统赋权。
但是,天权是高于血权的,即便是父母也不能随意剥夺孩子的生命。
看到这里,杨士奇不禁赞叹陈景恪的智慧。
之前他就有个疑惑,既然几千年来都是血统赋权,你突然变成天赋人权。
那坚守了几千年的纲常伦理算什么?
你大同世界要和传统文化做切割是吧?
仅凭这一点,大同世界就不可能被大众所接受。
现在,陈景恪用一个二象性,将这个问题解决了。
天赋予了基本人权,血统赋予了另外一些权力。
两者相辅相成,构成了人作为人应该享有的最基本权力。
如此一来,几千年传承下来的思想,就可以和大同世界无缝衔接。
也扫平了万民心中的障碍,能让大家更容易接受。
在杨士奇看来,这一招实在太高明了。
事实上陈景恪想的还要深的多。
他之所以提出二象性,一方面是为了加强和传统文化的连续性,降低传统力量的反扑。
另一方面,也是深知单极化的底层逻辑,会带来什么样恶果。
天赋人权是前世搞出来的概念,最开始展的很不错。
基于这套底层逻辑,展出来的最优秀的思想体系,就是马、恩。
可是后来天赋人权就开始妖魔化了。
‘父母未经过我允许,凭什么要生下我’?
“父母没能力,凭什么生下我?”
“你不能月入几十万,凭什么生孩子?”
以前人们想的是,我要好好努力,让家里人过上好日子。
现在很多人想的是,为啥我没有生在富豪家里?为啥我不是富二代官二代?
努力成了贬义词,奋斗被视作奴性。
西方更夸张,直接搞出了上百种性别。
这些思想能够产生,底层逻辑就是‘天赋人权’。
我追求自由,因为这是天给我的权力。
我追求绝对的自由,这也是天给我的权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