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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心思(第1页)

这一桌酒席,三个人吃的宾主尽欢,宋天耀拣些上一世经历的风月趣事出来调侃,让褚孝信听的津津有味,这位褚家二少自问已经厮混香港风月界数年,但是听到宋天耀说起他经历的那些风月趣闻,顿时觉得自己这几年的风流岁月简直就好像路边捡垃圾的垃圾佬一样,经手的都是一些残花败柳。

欲拒还迎的日本女人,小意柔顺的韩国女人,豪放火辣的黑人女子,金发碧眼的白人鬼妹,简直就没有宋天耀不清楚的,而褚孝信却连这四种女人中的哪怕一种都没碰过。

这桌酒席吃到了九点多钟,宋天耀对褚孝信说道:“信少,现在时间正好,不如我们就去北角舞池夜总会?我听良哥说起来,信少可是某个舞池夜总会当红歌伶的舅少团团长啊?”

“听你说完那些故事,现在我反倒觉得自己这个舅少团团长,简直就是坐井观天的青蛙。”褚孝信咧嘴一笑:“你刚刚十八岁,怎么可能认识那么多风格不同的女人?别对我说你魅力足够啊?”

“信少有没有听过一句话,男人吸引女人,不在于相貌和年龄,而是在于钞票多寡,这个世界,没有欢场女人是用钱买不到的,只是拿出手的钱有多少的问题。”宋天耀说着话,看向褚孝信身边那个妩媚歌伶:“姑娘,我出五十块,你陪我过夜?”

“宋先生真会开玩笑。”歌伶抛个媚眼出来,委婉的拒绝道。

宋天耀洒脱一笑,对褚孝信说道:“我出五十块,这位姑娘当我讲笑。”

他从口袋里取出钱包打开,把里面的钞票都放在了桌面上,再次开口:“五十不够,就一百块,一百不够,就两百,两百不够,就四百,四百不够就八百。”

看到宋天耀说到八百就停口,这名歌伶脸上惊喜神色止不住:“八百不够呢?”

“八百不够,我就不准备加价,拿钱去夜总会换个人寻开心啦?”宋天耀哈哈一笑,抽出一张百元钞票递给对方:“这是今晚信少给你的赏钱。”

这名歌伶虽然明知道宋天耀刚刚是调侃,可是那么一沓钞票就放在桌面上,心中难免意动,总幻想会是真的,最后虽然八百块成空,但是一百块港币却实打实的到了自己手里,她也会做人,顺势钻入褚孝信的怀里,腻声说道:“谢谢信少的赏钱。”

“阿耀出手太大方,这样不好,当心被家人骂。”褚孝信看到宋天耀打赏歌伶,笑着说了一句。

因为褚孝信自己就花钱大手大脚,没少被自己老爹褚耀宗教训,所以看到宋天耀出手大方,顿时觉得常年担任被训斥者的自己有了能劝阻的对象。

“信少怪我出手大方,他现在是我老板,我要听他的话,姑娘,方便把钱还给我吗?”宋天耀朝褚孝信怀里的女人露出个为难的神色说道。

歌伶整个身体几乎趴在褚孝信身上放嗲:“信少,你太过分了,人家好不容易赚到了一点点赏钱,你却怪宋先生出手大方,现在人家想要把赏钱讨回去。”

“你陪我喝酒,怎么能让阿耀付钱,当然是我自己来。”褚孝信拿出自己的钱包,取出一百块,探手把这张钞票塞进了女人丰满的胸口里。

这个歌伶很聪明,知道收两百块的赏钱容易甩不脱麻烦,所以干脆的把手里那张宋天耀给她的钞票还给了宋天耀。

宋天耀转手就给了吴金良身边的歌伶:“信少自己付赏钱,他是老板,身家富贵,那我只好帮良哥付了,还要多谢良哥介绍信少给我认识。”

吴金良没有推辞,开玩笑,他一个月也就赚一百多块港币,让他自己拿出一百块港币打赏歌伶,那是万万做不到的,此时宋天耀帮他付赏钱,他连说了几声谢谢,没有推辞。

三人各自起身,褚孝信,吴金良被各自的歌伶陪着朝楼下走去,宋天耀则走到角落里那位已经停琴的长腿冷艳轻熟女面前,取出两百块港币放到了轻熟女身旁的矮桌之上:

“这是一点谢意,多谢姑娘弹奏两个多小时的琵琶。”

这名轻熟女两个小时琵琶曲声不断,宋天耀过来付赏钱,发现对方戴着的琵琶义甲已经有一支出现了裂纹。

“谢谢老板。”轻熟女只收了一张,把另一张双手退还给宋天耀:“不敢收您这么多的赏钱,一百块足够。”

这是轻熟女第一次开口说话,之前两个小时,她一直弹奏琵琶,却没有唱曲,此时听她说话,嗓音清亮圆润,不卑不亢,比起酒桌上那两个装乖卖嗲的歌伶,让宋天耀感觉更舒服。

“再来喝酒,就当下次的赏钱。”宋天耀说完转身,动作洒脱的把臂弯处搭着的西装穿好,迈步朝着楼下走去。

这副作派,反而让抱着琵琶的轻熟女对宋天耀产生了一丝兴趣,这位客人酒桌上言语不离风月酒色,彷佛色中饿鬼,但是刚才出手大方,却连自己的手都没沾一下,姓名都没问一句,放下钱就这么转身走掉?

欢场上的欲擒故纵把戏?

看着宋天耀消失在楼梯之上,这位长腿轻熟女握着两百块港币陷入了沉思。

其实宋天耀没她想的那么复杂,他上一世虽然说不上挥金如土,但是出手从不小气,在他看来,一个美人在角落吹着风,辛辛苦苦弹奏两个小时的琵琶,自然要多给些赏钱,仅此而已,至于对方想的欲擒故纵,宋天耀没兴趣,有琢磨搞女人的心思,还不如先想想如何赚到笔钱,把自己家从木屋区搬出来。

赏钱的作用是巨大的,三人离船时,两个歌伶一个比一个不舍,恨不得拽住三人的衣袖不让他们离开,嘴里说着要三人常来看望自己的情话,但是脚下却没朝前迈出一步,任由三人搭乘小船回了码头。

“阿耀刚刚请我吃饭,那接下来夜总会饮酒,一定要我请才行。”褚孝信踏上码头地面,对宋天耀说道。

旁边的吴金良还想叫下三辆黄包车,没想到一辆双门四座的黑色福特49汽车已经沿着道路慢慢驶了过来。

“我上个月刚买的,又雇佣了一个司机,比黄包车方便。”

看着面前这辆放在后世绝对算骨灰级收藏品的老爷车,宋天耀嘴角朝上翘了翘,这辆车在香港卖两千七百美金,折合港币近一万三千块,按照现在大多数人的月薪,要不吃不喝近十年,才够买这样一辆车,而褚孝信此时说起买了一辆汽车,就好像买了一包香烟一样轻松。

宋天耀就喜欢看到自己这位老板花钱大方,如果是个省吃俭用的老板,怎么才能让他捉襟见肘?必须要大方,而且好面子,这样,他才会有缺钱的时候,并且在缺钱的时候才能想到赚快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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