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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章(第1页)

第二个人证,是随着长子外放多年的余阁老。

余阁老德高望重,本不用向包大人下跪,包拯正欲赐座,余阁老却突然跪下,重重向包大人磕了一个头:“包大人,老夫有罪!”

“你有何罪?”包大人问道。

“第一罪,教女无方,嫣然背夫偷汉,珠胎暗结,伤风败俗,有违妇道。”

短短几个字,似乎用尽了全身的力气,余阁老一辈子清正廉洁,名声在外,但一旦承认家族出了个背夫偷汉的孙女,就是全家蒙羞的天大丑事。不仅余家要被戳脊梁骨,顾侯也要被人说三道四。

但是,余阁老不得不承认。按明兰原来的意思,既要洗清谋杀二子的冤屈,又不能承认余嫣红背夫偷汉。最好的办法,就是让朱曼娘主动承认她心怀恨意,蓄意诬告,杀了人还要污蔑前妻。

但余阁老却认为不妥,因为牵扯的人证太多,一个谎言需要几百个谎言来圆。而包大人洞若观火,明察秋毫,一旦被他发现蛛丝马迹,恐怕前功尽弃,毒杀二子之事就更难说清了。

最好的办法,就是承认事实,顾侯最多是包庇失职之罪,不会重判,而余家的女儿犯的罪,自然要余家来承担。

余阁老在朝中深耕多年,深知弃卒保车之道,余家子孙并不出挑,少不得求顾侯庇佑,只要顾侯不倒,留得青山在,不怕没柴烧。可一旦顾侯倒了,余家在朝中就再无这么大的依靠了。

“第二罪,是包庇嫌犯,致使嫌犯逍遥法外,害死人命。余嫣红背夫偷汉乃天大的丑事,一旦传扬出去,余家上上下下如何做人,因此我央求顾侯不要闹大,不要将那犯妇送官,顾侯不计前嫌,一时心软,答应了老夫的请求。这才酿出了后来的祸事,求大人降罪。”

“第三罪,是治家不严,令弃妇余方氏犯下杀人污蔑之罪。”

余阁老把当年余方氏受小秦氏诓骗上侯府闹事,被余家休弃,恼羞成怒报复小秦氏和顾侯的来龙去脉详细说了一遍。并一再陈情顾侯绝不会做出毒害幼子之事,皆是余方氏心怀怨恨蓄意污蔑。

随即,当年的仆从平贵和余家的侄女龚红绡也上堂作证,证明余阁老所言句句属实。

“第四罪,是勾结朝廷命官,销毁口供,篡改卷宗。当年我早知道余方氏的口供,但我怕嫣红背夫偷汉一事传出去丢人,更怕顾侯知道那余方氏诬告,迁怒余家,因此找到了当时主审此案的燕诚,又怕燕诚不肯相助,便假托了顾侯的名义行事。顾侯对此事一无所知。”

眼看余阁老把罪责都揽在自己身上了,顾廷烨和盛明兰愈发感动,暗自发誓将来一定要善待余家子孙。

随后,燕诚上堂,所言与余阁老分毫不差:当年他并未直接见到顾廷烨,是余阁老来找他,并说这是顾侯的意思。

最后一个证人,是曼娘。

曼娘走上公堂,看了一眼顾廷烨,眼睛里再也没有当年的疯狂,也没有任何的恨意,顾廷烨暗自松了一口气,稳了。

“当年小秦氏找到我和余方氏,说能把昌哥过继给余嫣红,我就是那个时候认识了余方氏。”

“但此事不成,余方氏被休,我也被顾侯彻底厌弃。”

“后来,余方氏曾特地来找过我,她说她恨极了断送她女儿的顾家,恨极了休弃她的余家,更恨极了诓骗她的小秦氏,她想了一个一石三鸟之计,能让顾家余家小秦氏一起完蛋。她问我愿不愿意和她一起行事。我当时还爱着顾侯,就没同意。”

“现在想来,她说的一石二鸟之计,就是下毒诬陷之计,一则,毒死小秦氏两个孙子,二则,构陷顾侯杀人,三则,让余嫣红背夫偷汉的丑闻搞垮余家。”

说完证词,盛明兰一直悬着的心才落地,余嫣然、余阁老和红绡他们都不打紧,但曼娘却是一个随时可能爆炸的不稳定因素,她已经抱了玉石俱焚的想法,横竖余方氏已经死无对证,万一那曼娘过堂之时,突生歹意,编造些“余方氏找过我,她说顾侯教唆她杀人”之类的谎话,顾侯就完了。

幸好自己先下手为强,让蓉姐去了一趟牢房。

这次,她又赌成功了。

“余方氏知不知道你与余嫣红之死有关。”包大人问道。

“不知。我杀了她女儿,怕她让我偿命。”

包大人又问道:“那你为何又要让方氏父女带你上京自首。”

“因为我儿子死了。”说到“儿子”二字,曼娘的声音有些颤抖,“儿子死后,我疯了,疯的这段日子里,我信了天道好轮回,信了阴司报应,是我害死人命,才报应到我儿子头上,但是我不能随随便便死了,我必须死在公堂的铡刀之下,才能赎了我的罪。”

说完,转身面向方氏父女跪下,重重磕了一个头,“我欠方小荷一条命。”

然后,又面向余阁老跪下,重重磕了一个头,“我欠余嫣红一条命。”

最后,跪向包大人,郑重地磕了一个头:“杀人偿命,求包大人赐死。”

在场之人无不动容,感慨曼娘知错能改,善莫大焉。

明兰悄悄在顾廷烨耳边,用只有两个人能听到的声音吐槽道:不愧是戏班子出身的,真会演。难怪当年你被这招骗了。

顾廷烨的脸顿时羞红,趁着旁人不注意,狠狠掐了明兰大腿一把。

案子审到这里,真相已了,包大人当即审判。

朱曼娘恐吓威胁,欺诈蒙骗,害死两条人命,但并未直接杀人,判流放三千里,永不回京。

燕诚销毁口供,篡改卷宗,胡乱判案,判革职,贬为庶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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