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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章(第1页)

路余耐心地跟她解释:“因为我们需要在人工通道交过路费。”

关键词触发,路岁岁的双眼一下子就亮了起来:“我知道我知道!我以后的梦想也是可以收过路费!”

唐文博不疑有他,满眼赞许,恨不得拉开车门大喊:瞧瞧咱家孩子,多有觉悟啊,从小就想着为人民服务了。

而路余却深知自家妹妹作妖的能力,用怀疑的目光看着她:“你说的是哪种过路费?”这个过路费,它正经吗?

路岁岁终于把注意力从收费站上挪开,分给路余一个看白痴的眼神:“当然是此路是我开,此树是我栽,要想从此过,留下买路财的那种啦!哥哥,笨!”

那些武侠小说里不都是这样写的嘛,英雄好汉占山为王,带着一众小弟威风凛凛地拦在路上,管你是官是商,不给钱就不可以过去。

路余笑容僵硬:妹妹,你这个想法很危险啊。

过路费需要缴纳四十元,车里正好有零钱,唐文博直接拿出四张十元人民币递了过去,收费员接过纸币露出一个甜美的微笑:“请拿好票据,祝您一路顺风。”

路岁岁满眼崇拜地看着这位“优秀前辈”,捧着小脸陶醉地畅想着美好未来,却被路余扯着后领摁回了座位上,她不满地回头:“你干嘛!”

路余在她额头上敲了一个爆栗:“你想都别想,人家收过路费是经过国家允许的,你要是私人收过路费就等着吃牢饭吧。”

路岁岁眼巴巴地看着他,还在不乐意地哼哼唧唧:“为什么国家允许她,就不允许我呢,真不公平,有机会我一定要问问国家。”

路余铁了心要她知道这件事的严重性,故意板着脸不说话,心里却觉得好笑。照路余看,就算路岁岁是穿书的十有八九穿的也是《水浒传》。

为了将就路岁岁,他们特意在县城吃了午饭才走,路上又在服务区休息了几次,直到傍晚才到沪市,用的时间比来时翻了一倍。

车开进沪市市区,窗外就换了一副景象。一眼看不到头的高楼、川流不息的车辆、拥挤的人群,路岁岁眼睛都快不够用了,呆呆地看着窗外看得都有些痴了。

路余伸出手在她眼睛前头挥了挥,吸引她的注意力:“这儿是不是很好?我没骗你吧。”

“这里是很漂亮,我喜欢这里。”路岁岁点点头,坦诚地说道,又补了一句,“不过在我心里还是鸣溪镇最好!”

听到这句话,路余感慨万分。

他头一次踏入沪市也是在多年前一个夏日的夜晚,当时华灯初上,整座城市灯火辉煌,仿佛一颗璀璨的明珠,硬生生把偏远的鸣溪镇衬得暗淡无光。

小镇来的少年懵懂地走进人流,身边的人大多都打扮时尚,他头一次感受到了自卑和对大城市的惧怕,迫不及待地想要洗去身上的土气。

路岁岁年纪虽小,却比当年初来沪市的他更为成熟,路余打开了车窗,傍晚还带着一丝热气的风灌进车里。

这时的他终于不用再因为自卑而掩饰自己真实的想法,可以大大方方地说一句:“对,我跟你想的一样,的确是鸣溪镇最好。”

想着唐文博一个人开了那么远的车肯定也累了,路余谢绝了他要送兄妹俩到家门口的好意,只让他把车开到公寓底下的停车场就让他赶快回去休息了。

路余今天早上跟路济伟“恶战”了一场,下午又坐了那么久的车早就精疲力竭了,他领着路岁岁回了公寓,刚一进门就踢掉鞋子四仰八叉地躺在沙发上,发出满足的轻叹。

路岁岁小心地打量着这个陌生的地方,深灰色的地砖,浅灰色的墙纸,似乎处处都压抑至极,跟她在路家温暖的小卧室完全不一样。

别看她在鸣溪镇是无所畏惧的孩子王,褪去这层身份,离开熟悉的环境,她只是一个四岁的小孩,也会害怕不安。

但她想着不能什么事都麻烦路余,自己的事情应该自己做,便想要找一找她穿的拖鞋在哪儿。

然而打开鞋柜看到的是路余整齐放着的球鞋,还有几双大得像小船的男士拖鞋,她不敢乱动,心里委屈极了,怯怯地问了一句:“哥哥,我找不到可以穿的鞋子。”

习惯被人照顾的路余这才想起路岁岁跟唐文博他们不一样,她是头一回来这儿,他看着手足无措的小可怜,恨不得打自己一个耳光:我真该死啊!居然把小孩丢在门口不管。

他急忙从沙发上坐了起来,赤脚走到路岁岁面前:“你别着急,我帮你找找。”

路余的助理早在唐文博的吩咐下帮忙买了一些小女孩需要的生活用品,路余一眼就看见了摆在餐桌上的、占据了半张桌子的大购物袋。

他从里头翻找出一双小孩子穿的淡粉色拖鞋,放在路岁岁脚下:“我也不知道码数合不合适,你先试试看。”

路岁岁刚到这个新家不久,一举一动都很拘束。她小心地脱掉布鞋,整整齐齐地摆在门口的垫子上,又穿上拖鞋走了几步冲着路余笑道:“刚刚好!”

路余皱眉看着路岁岁那双只有巴掌大的小脚丫,小团子的两只小脚丫白白净净的,脚趾也圆润可爱,偏偏小脚趾那边红彤彤的,衬托之下显得格外明显。

今天的旅途虽然很累人,但的确没有走多远,大多数时间都是坐在车里,难不成是鞋子挤脚?

路余蹲下来,一手握住路岁岁的小脚,一手拿起路岁岁穿的布鞋比对了一下,严肃地问道:“鞋子小了为什么不说?鞋子挤脚会得甲沟炎,到时候痛得不得了,知不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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