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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第1页)

三个月下来,我动笔写字的时候很少。一是怕引起不必要的麻烦,写的字体要是有什么不对劲儿的话,岂不是很难自圆其说;再则,小雨那丫头胆子不小,从第一次取笑我之后,我只悄悄练过几次,也是把纸张悄悄扔掉了的。后来,从野史那本书的文字上看,我的小心是多余的,字体类似于前世的古文,很容易看懂,不认识的字对我这个前世爱好文学的青年来说,还是少的。今晚的我,想了想自己的处境,面对现实,无人交流的日子,想来想去,找点自己熟悉的事情做还是好的,至少可以驱赶寂寞,寻找一点自我。来到异世,没有想过离开,也不知道怎么离开。都说孤独的人想家,我却没有“床前明月光,低头思故乡”的感慨,我只是需要一个家,一个安稳的地方,上帝给了我这个机会,那我就会好好把握,院墙外面的世界我不在乎。前世的亲人,我有,却没有多少亲情;前世的朋友,我也有,却在我离开后再无联系;前世的生活太过孤单、无奈,这一世的短短三个月,我却活得很开心,很幸福。内衣夜作来到异世,没有想过离开,也不知道怎么离开。都说孤独的人想家,我却没有“床前明月光,低头思故乡”的感慨,我只是需要一个家,一个安稳的地方,上帝给了我这个机会,那我就会好好把握,院墙外面的世界我不在乎。前世的亲人,我有,却没有多少亲情;前世的朋友,我也有,却在我离开后再无联系;前世的生活太过孤单、无奈,这一世的短短三个月,我却活得很开心,很幸福。我的要求不多,如若能够持续下去那是更好,可是我是人,我是个有思想有意识的人。前世的我太过独立,打零工下来都能够养活自己,累了总是想给自己寻找一个港湾,希望有自己的房间,有自己的一张床,可是我没有,我的肩膀太过柔弱,付不起那高昂的房费,只能住在拥挤的廉价宿舍里面。这一世的我,小心翼翼的过着龟壳生活,短短的三个月,这个秋天,弥补了我生活的空白,有欢乐,有宁静,这就足够了。渐渐的,人是群居动物,我似乎感受到了孤独,这个影子慢慢地在黑夜里侵蚀到我的内心。小雨的相伴,可我们思想上的差距太过遥远,对此,我只能理解并试着接受。原来,校园生活培养出来的我,早就习惯了那些看起来舞文弄墨,谢谢毕业论文,做做思考题的日子。在这个时空,女子在外打零工不知有没有先例,野史上字里行间我似乎没有看到这样的先例,这是一种悲哀。现时现今,我的身份地位尴尬到自己都觉得怪异。三个月的生活看起来平淡无波,都不知道熙阁院门外是不是这样。景王府里很少有人来打扰我,也没有问安,小雨不懂也就算了,可我自己是清楚的。小小年龄,这个十四岁的身体,要是换成身体本尊,她会不会变成怨妇,更确切地说是个弃妇。不管我的身份地位怎么样,我也不能主动地走出熙阁院这个大门,有麻烦的话,早就找上门来了,何必自寻麻烦呢。越是安静,对我来说越好,毕竟,除了这个大门,无依无靠的人是我。我又何必自寻烦恼。想通了这些,磨墨提笔,在干净有点发黄的粗糙纸张上写下我有史以来第一次正式的书法。漠漠轻寒上小楼晓阴无赖似穷秋淡烟流水画屏幽自在飞花轻似梦无边丝雨细如愁宝帘闲挂小银勾写完这首词,自己拿来看了看,想想还缺了点什么,提笔,给自己取了一个有模有样的笔名——清夕,取意傍晚时候触景生情的溪水和夕阳,合起来就成了“清夕”。做完这些,也不知道为什么就写了这首浣溪纱,淡淡的愁,淡淡的忧,还带着点儿淡淡的寂寞的味道儿。仔细审视自己的字体,用的都是自己熟知的古文体,和这一世应该不会有什么差别,在这里,我似乎都快把自己主动融合进来了,真正的入乡随俗了。写了这些,放上纸垫。转身给桌上的油灯盖上灯罩,打开侧榻旁的窗,夜很静,一股子凉风透心凉的迎面扑来,我是实实在在的打了一个寒战,冬至冬至,这似乎宣召着它的到来。凉风很快透进了我的内衫,身体的温度都快要被散光了,赶紧下榻,跑到屏风内的大床上躺下,在这个落后的时代,我还真是害怕感冒,不知道会不会有感冒药片之类的避免苦舌头的药,想想还是小心点儿好。裹着小雨换过的被单,舒适的翻了个身,睡下了。化妆品惊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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