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个人的脚步声。
耶芙利特和拉克萨斯走进房子里,里面很安静。
房子里很混乱:推倒的书架,书本散落满地;摔碎的瓷器、古董;打破的玻璃,上面甚至有血迹;还掉落有鞋子、衣服,甚至是内衣都有。
很显然,仆人都被遣散了。
而啊哈尼塔家族的成员,逃走得很匆忙。
斑鸠实力的确强大,但耶芙利特觉得,未必全是因为斑鸠,毕竟骷髅公会的人已经拦住她了。
约翰的确具备成功商人的优点,能有如此的直觉——敏锐的察觉到了危险,所以提前撤离——他判断出爱德华请来的强者,才是危险的敌人,现在也证明了这点,但情况远比他想象的更复杂。
事实证明,约翰的这一波操作可以说是预判拉满,堪称是逃跑大师!
但很可惜
他们有“内鬼”在报点,更不幸的是耶芙利特的魔法能锁头。
“啊哈尼塔家族的人已经跑了?”拉克萨斯问道。
“没有跑,那个老家伙在作死呢。”耶芙利特笑着说道。
地下实验室。
啊哈尼塔家族的人都在这里了。
约翰拍着轮椅扶手,怒吼着:“他们已经打过来了,我们没有时间了!”
老头的眼睛都红了,斑鸠杀到庄园的时候,他就知道大事不妙,爱德华那个老家伙看起来病恹恹,还是个和蔼亲民的清官,但这种人能几十年不倒,其本事自然不可小觑,绝不单单是靠一副不被腐蚀的铁骨头。
他立刻联想到了昨晚地袭击,骷髅公会的人,面对那个强者是毫无反抗之力。
而他在之后立刻就采取了封城的手段,所以爱德华那个老东西有很大可能没有离开城市。
如果那个疯女人没有打进他的庄园,他觉得此事还可以操作。
但这个如果被否决了,事情往最坏的方向展过去了。
就算爱德华稳重,那个敢直接打进他的私人书房抢走东西的小贼,一个狂妄之徒,必定会借机生事!
事实证明,他的谨慎是有道理的。
骷髅公会如今被一群家伙,打得毫无还手之力,这一百多个废物被干掉是迟早的事!
现在只有两条路!
一条是立刻就逃。
可约翰不甘心,他已经活不了多久了,又马上会丢掉镇长的位置,而且经过此事,他们家族的财产必定会被冻结。
所以约翰选择第二条路——拼一把!
看着眼睛血红,几乎要气炸了头的约翰,听到对方的无理要求,法兰克非常心虚地说道:“可是先生。现在实验还没有完成,还差一点。”
“差什么?!”
“对动物的实验,已经成功了,可是对人体的实验还没有。”
法兰克咬牙说道:“在实验没有完成前,绝对不能给您注射!”
“人体的实验。”约翰说道:“随便拉个囚犯不就行了。”
“囚犯不行。”法兰克摇摇头,说道:“他们的身体太虚弱了,而且永生之血,本来就是从他们体内提取的,给他们注射的效果未知,而且不具备参考性。”
“必须要没有被抽取过血液的人才行。”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