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铭笑眯眯地捏了捏宋晓露出来的脸蛋,起身将遥控器握在了手里,按动着按钮。在他宠溺的余光中,宋晓抬起脑袋,一本正经地挪到中间继续看电视。
其实宋铭不知道。
宋晓那么怕看到死人和干尸,是因为他小时候真的见过被刀捅死的尸体,见过从火灾现场抬出来的死人。
宋晓那么怕鬼是因为听到的鬼故事太多,对鬼的恐惧已经根深蒂固。
至于宋晓为什么那么怕狗,是因为小时候被狗追着咬过。
那些生命里曾经出现过的场景,带来的恐惧,不会消失,不会离去。它们一直沉寂在人们的脑海深处,只要一个引子,一点提示,就能够以排山倒海之势再次席卷而来。
不怕,是因为没有经历过真正的恐惧。
不痛,是因为没有失去最深爱的爱人。
作者有话要说:嗷,感觉宋铭躺在贵妃榻上的样子,很诱受……
被干成了方块
我来改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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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甜蜜发现爱(二)
雨还在淅沥沥地下着,冰凉的风带着泥土的清香透过纱窗吹了进来,吹起了宋铭的黑发。
“哥,你真的不去客厅陪爸妈和爷爷?”宋晓挺着腰坐在桌前,摊在桌子上的,是学校统一订阅的英语报纸。这都做了半个小时了,还悲剧地停留在完形填空的部分。
“不去。去了又会问我要考哪个大学,最近有没有努力之类的问题。”
宋铭的侧脸很白,冰冷的表情带着微微的凉意,却丝毫不影响他的英俊。宋晓握着圆珠笔在手里打着转儿,闭着眼摇了摇头。
宋晓,你现在应该看报纸,不是看宋铭的脸!宋晓一遍一遍的看着笔尖划过的英文句子,看了不下十遍以后还是停在开头的几句,大脑一片空白。
几经挣扎,宋晓最终侧过身子,看着站在桌旁的身影:“哥,要不你换个位置站吧?”
“挡着光了?”宋铭抬头看着位于天花板中央的灯,原地挪了几步,“没有什么影响啊,要不你把台灯打开?”
怎么可能是光的问题,宋晓将额头抵在圆珠笔的后端,低下了头。
“你站在我身边我没办法做题。”
“不要有压力啦。错了就错了,我不会说的。”宋铭拍拍宋晓的肩膀,双手抵在桌子上,将宋晓圈在怀中,“不过,你做的还真是有点慢啊。”
岂止是有点!细细的圆珠笔被横着抓在两手中,眼睛盯着报纸的一个点,直到视线渐渐模糊,依旧能感受到身后之人的气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