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点睡吧。”孙明俊洗漱完毕出来,见严微微还靠在床头若有所思,随口说着,从另外一侧爬上床钻进了被窝。
“嗯。”严微微伸出手关了灯,窗帘挡住外面微弱的月光,卧室里一片漆黑。
孙明俊很快进入熟睡状态,他实在是太累了。梦里有一条悠长的小巷,墙壁潮湿的角落里长满了苔藓,昏昏暗暗看不到头。他一路奔跑着,像是背后有什么东西紧紧追赶会压上来一样。
第二天很早起床,孙明俊照常洗漱完毕出了门,在楼下花园里就看到雷展鹏在跑步。早晨的阳光暖洋洋的,明媚又不刺眼,雷展鹏本就人高腿长,迈开步子的样子看起来十分矫健。他的前面那只叫二毛的哈士奇正撒欢一路蹿向前去,直到拐弯处才记得停下来,又一副开心又愚蠢的样子向主人奔过来。
“早。”雷展鹏看到孙明俊,绽开如阳关般灿烂的笑容。
明明在几个小时前他还阴郁地躲在黑暗里抽着烟,这时候的笑容让孙明俊怎么看怎么不习惯。“起得够早的啊。”孙明俊冷冷淡淡地打了声招呼。
“习惯晨跑了,到点就醒。”雷展鹏跑到他面前停下来,“正好打算吃早餐,一起啊。我知道你那个公交站旁边有个包子铺还不错。”
“我也知道啊。”孙明俊只说了一半,他更知道在那包子铺里吃一顿早餐至少要十块钱,在路边摊上买玉米只要两块就可以了。大城市的物价这么高,他得要节省一点才行。
雷展鹏像是猜到他的想法似的,突然一本正经地说,“忘了问,昨天你到底迟到了没有啊?不会真的扣了钱吧?”
孙明俊抬起眼镜瞥了他一眼,没做声。
“你们公司太黑了,这样吧,今天时间早了一点,请你吃完包子再去上班?”雷展鹏从善如流地说。
“那倒不用,本来就是我没有预计到会被人耽搁的情况,要是早起一点就没有问题了。其实也不能全怪你。”比较起前一天的早上,孙明俊的态度可谓天差地别。
这就是雷大少的个人魅力了。雷展鹏洋洋自得地想,急忙补充了一句,“走吧,去吃早餐吧,你那样随便凑合迟早会得胃癌,到时候医药费源源不断,更怕钱还没花完就得留给别人了。”
“……”孙明俊无言以对,这个人有时候觉得挺会跟别人打交道的,怎么有时候说话听起来这么别扭?
殊不知雷展鹏是有意撩拨他的情绪,后面又补了一句说,“虽然说节省点没什么不好,可是你老婆这两天早上出来都去门口的星巴克吃早点的,那里点个咖啡加蛋糕就好几十块了,等于你吃多少顿的呀。”
孙明俊瞬间涨红了脸,“谁说我节省了,我那是赶时间好吗?”
“今天不赶时间了吧,走,吃包子去。”雷展鹏终于等到机会说出这句话。
包子铺里人头攒动,到处都是急急忙忙过来吃饭的,或者结账的,大部分都要赶着去上班。唯有雷展鹏拎着二毛站在旁边格外显眼。
幸亏路边小店没那么多规矩,不然宠物不能进店的话,依照二毛的智商可能跟着别人走了也说不定。
他们两个人在门外临时搭的桌子上找了两个位置,面对面坐下来,二毛蹲在一边眼巴巴看着桌上的包子流口水。
雷展鹏心里叹了口气,他原本也不怎么吃这样的路边摊,甚至也不许二毛吃,上次打包的酱骨架都是去正规餐厅买的,可见为了孙明俊,他们爷俩做出的牺牲有多大。这要是不手到擒来,可真是得不偿失。
孙明俊被迫多花了八块钱,正在肉痛的时候,忽而想到之前雷展鹏提到微微的事情,心里有些不是滋味。微微不是不知道他有多节省,就不能在生活习惯上配合着点吗?一直那么大手大脚的,将来换大房子和养孩子都需要钱,她难道就全部指望他了么?
“快点吃,你要迟到了。”雷展鹏提醒他。
“哦。”孙明俊急忙加快速度,可就算他狼吞虎咽,嘴就那么点,一口气也吞不下两个包子。
长得真是秀气啊。雷展鹏再次在心底感叹,他现在的生活方式真是不符合他这个人。要是出身优越一点,绝对是女人扎堆投怀送抱的,就凭他现在那么差的条件不也找到一个还算不错的城里姑娘么?就算不这样,他要是不懂得努力怕吃苦,早早出来打工,混个牛郎做也能养得白白嫩嫩的,不会像此刻脸色苍白的像鬼一样。
这大概就是命吧。看着孙明俊急匆匆告辞往车站奔的样子,雷展鹏莫名想起来,似乎他留给自己的印象都是行色匆匆的,要不然就是很不耐烦的表情。这么努力的一个人,雷展鹏默默地想,却可惜遇到自己,这大概也是命吧。
作者有话要说:
☆、渐入佳境
每天上下班,孙明俊都能偶遇遛狗的雷展鹏。
他很是不理解雷展鹏的生活状态,难道这个人是为狗活着的吗?见不到他做什么有意义的事情,只看到他为了狗花了很多钱。
偶尔下午下班早,孙明俊回来时也能看到雷展鹏在小区的篮球场上一个人打篮球,他那只蠢狗蹲在一边乖乖地看着他等他,作为唯一的观众。这时候正是春末夏初,天气渐渐热起来,雷展鹏穿着背心短裤托着球跳起来投篮时,露出的身体部位结实而有力,似乎有汗水从他绷紧的肌肉表面滑下来。
孙明俊看得一阵羡慕,他在读大学的时候身边也不乏这样一些人,性格活泼,爱好运动。他们经常驰骋在运动场上的身影,不知吸引了多少女生偷偷关注的眼神。而孙明俊为了奖学金和生活费永远疲劳地奔波在图书馆和家教学生的家里,只有在休息时间侧身向窗外望去,体育场里的尖叫与欢呼就好像是另外一个世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