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有什么能拯救我吗?
他这样想,然后望着桌面上的游戏图标,眼睛渐渐发亮。
紫紫瑟瑟发抖:男神男神!我跟你嗦我过两天要去打比赛了呢!
不等越明烽发问,他就主动一句接这一句往外蹦跶,好好一句话,非要拆成三四句来说。想要将上面那些对话刷上去的心情可以说是十分迫切了。
好多学校一起
组织的
比赛
我在我们学校电竞社团
贼猛
他们千里马识伯乐找到了我要我参加
然后我就带领队伍
t胜利!
越:……
像这样说话的小孩一般都是真心欠打。
以他的情商,怎么可能看不出林紫想要将事情一笔带过的表现?
不过也幸好,小烽哥骨子里还是一个比较暖的人的。
既然已经吓过enyo一遭了,那就算了。
接下来如林紫所愿的,对方的目光移到了比赛这件事情上。
林紫察觉他态度转变,立马顺杆往上爬,兴致冲冲道:“了。
如果这周末fpx拿冠军,我立马日五章,打出一个pentakill
绝对不鸽。
好像大舅哥的眼神
方小金的意思,是由越明烽出钱,然后请林紫出面,将hug俱乐部购买下来,反正俱乐部下面也只有一个lol战队。
中间按收购价格,给林紫一定的佣金。收购价格越低,那么给的佣金越高。
当然,也不一定是林紫本人出面,还可以是林紫家族中的其他人。
基本上只需要达成三点:1在和张老板的谈判中拿下hug;2签下合同之前不要暴露越明烽;3签下合同之后将战队转移给越明烽,自己仅作为表面的“名誉老板”,实际不得干涉战队事宜。
方小金那边也不是找不到其他人来出面办这个事情,只是想来想去,还是觉得林紫可能更为靠谱一些。
一来这小孩说话办事都透着一股贵气,家里非富即贵,不至于贪这么个糊透了的战队;二来他是越明烽的铁粉,出于支持偶像的心理,多多少少也会考虑一下。
最重要的是,他和越明烽没有任何直接利益关系。
林紫考虑了很久之后,还是把这件事情跟林蓝说了。
他自知并不是什么商业奇才,甚至一家人里面只有他对经济、商业极其不敏感。他之前能从陈老板选择私了的动作中察觉什么地方有点不对,已经是极限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