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可能配不上明笙。
有句话说得好,容貌不够,才华来凑。
那他完全可以改成,才华不够,家世来凑!
或许论个人本事才华,他是比不过明笙。
但论家世背景,他绝对比明笙这样毫无背景的强。
所以综合一下,他和明笙一个有家世背景美貌,一个有才华实力美貌,简直绝配!
想通后,纪星野又开始美滋滋的屁颠屁颠跟在明笙身边,帮着拿点东西,或者掌掌眼,砍砍价什么的。
叶新砾几人见明笙买买买的架势,也被感染了。
忍不住跟着一起买买买。
别说,这种突然暴富,然后疯狂买买买的感觉,确实挺爽!
有种美妙的找不到北的感觉。
就在明笙一群人沉浸在买买买的快乐里时,一辆面包车在海岸边急刹。
下来一群社会青年,上来二话不说,就将还在努力跳舞的白天鹅江芷心给强制带走了。
“你们干什么!放开我!救命……”
“闭嘴吧你。”其中一个青年毫不怜香惜玉的,往江芷心嘴里塞了一团破抹布,堵住了她的嘴:“我们是你江家的债主,你说要干什么?当然是要债啊!”
围观的人听言,原本预要上前救美的脚步,顿时停住了。
这是来要债的,理所当然。
他们要是被色心冲昏头脑冲上去帮忙,那可是要被掏一百亿的!
血量太大,承受不起!
大家摇头,一脸惋惜,可惜了这香江第一玫瑰了,这一去……
“也不知道厉六爷会不会管……”
被众人猜测议论的厉家六爷,厉景宸,此时正在暗楼顶层的酒吧,坐在昏暗的角落。
一张俊美天成的脸隐匿在黑暗中,让人看不清情绪。
周身几十米全都是真空地带,无人靠近
只有空气中诡谲危险的气息,让人心惊肉跳。
手机响起,厉景宸接听。
“六爷,事情都办好了,江芷心也被我们送回了江家。”
“知道了。”
厉景宸挂了电话,微垂的眼眸里全都是冰渣和晦暗。
他真的没想到,不过是喝顿酒的时间,他脑子里居然多了一世的记忆。
通过几个小时的整理,厉景宸也明白了,并非是多了一世记忆,他也不是重生。
而是觉醒了。
作为一本给女主送装备的,新媒体甜虐大女主言情文中的男主角,觉醒了自我意识,拥有了剧情记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