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九月,秋风肃冷。
北方大捷,三军大元帅宁君一战封神。
天子堂议,当封王!
以‘北’为号,称宁北王!
而此时南方的六朝古都,金陵城,却是下起了一场磅礴大雨。
“这场雨,和三年前真相似啊!”
胜天大厦前,叶倾城看着这一场铺天盖地的大雨道。
叶倾城是一个很美的女人,但她的美既不是小家碧玉,亦不是颠倒众生。
更像是一只火红狐狸一样,透着狡黠、贪婪、凉薄。
三年前?
站在叶倾城身后的夏江当然知道三年前那场雨夜发生了什么事。
他们胜天集团葬了整整三十二条性命,皆是这个女人的主意。
这其中,还有叶倾城的未婚夫,那个叫刘轩的短命鬼。
虽然对于有夏、苏、陈、刘、王五大世家背景的胜天集团,草菅点人命不算什么。
但念及当年的事,夏江也不得感叹叶倾城够心狠手段,够寡冷无情!
“嫂子,今天和三年前可不一样,今天北方那位……登顶了!二十四岁封王啊!想想就令人嫉妒。”
夏江说这话的时候,弥漫着一股强烈的酸味,恨不得自己去北方将那位取而代之。
踏马江山一场画,唯那人敢称当代春秋,举世无敌!
一朝扬名天下知的事,不算稀奇。只是那个人名扬的又何止这天下,还有万古!
一个男人活到这份上,当真是此生不负。
可惜,不是他夏江。
这苍天,真特么不公!
“宁北王?”
叶倾城抿抿嘴,忽然就想到了另外一个家伙来,那个和刘轩从小一起长大,一起从金陵城出去,入伍北方的少年。
他也姓宁,还好的是,他不叫宁君!
否则的话,叶倾城脑袋会炸掉。
三年前胜天集团埋葬的三十二人,俱是北方的兵!
且,今晚她还要杀一人,那个家伙的姐姐。
“张松去医院了吧?”忽然,叶倾城转头问道。
夏江嘿嘿一笑,“嫂子放心,宁子卿活不过今晚十二点!”
谈话的二人并未注意到,擦肩而过的一辆北方牌照商务车,风尘仆仆而来,火急火燎而去。
后车厢车窗徐徐打开,隐约可见一张年轻,却又饱经风霜的脸。
他黑曜石般的眸子里浮现出一抹焦急之色,双手十指紧紧的攥在一起。
“王爷,你别着急,快到医院了!”
“七杀殿堂其中最近的三殿主,也在火速赶来的路上!大姐……不会有事!!”
开车的男人名叫江臣,一边宽解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