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将车停到闺蜜小区楼下,电话就响了。方尖儿跟对方描述完具体地址,认真指派:“我就在楼下呢,白色奥迪,直接过来吧。”
没几分钟,有人叩响车窗。
央仪顺着声音一起望过去,是张挺熟悉又陌生的脸。
熟悉是因为刚见过没多久,陌生则是没了那身西装制服,对方生活中的打扮与之相差极大——铅笔裤,豆豆鞋,金链子,整一个精神小伙。
但至少,工作时间之外小伙依然有眼力见儿。
敲完车窗他就用手指指几步之遥,耐心等着去了,丝毫没有催促的意思。
央仪挑眉:“你喝完酒还加人家微信了?”
“逢场作戏嘛!再说,这不派上用处了?”闺蜜伸出左手,“还得是金钱关系最牢靠。昨天我给他这个数一小时。”又伸出右手,“今天给这个数,他能不尽力吗?”
……有道理。
“待会儿是这样,我叫他扮你男朋友,一马当先把张剑那个贱人从房子里赶出来。咱俩躲后边点,主打一个加油助威。”闺蜜成竹在胸。
央仪不放心:“就这么简单?”
“嗯啊!就这么简单。”
说完下车,央仪这才发现来的不止一人。
等在一旁的金链子精神小伙此刻正在熟络地跟另一人说话,那人侧对她俩,因为长腿劲腰,站在那很是引人注目。有了极致对比,高个子男生的运动穿搭简直清爽得能让人闻到浆洗过后干净的气息。
像确认身份似的,央仪下意识去找落在他右手虎口处那枚伤疤。
暗红色一条,仍未脱痂。
往闺蜜方向歪了下头,央仪问:“也是你找的?”
方尖儿语焉不详:“我倒是想。”
说话间,金链子已经踩灭烟头迎了上来:“姐,听你说是来干‘力气活’,我多带了个人过来。没事吧?”
方尖儿凑在她耳边:“果然有眼力见儿。我昨天多看了几眼,今天就找由头带出来了。要命,得加钱。”说落,立即扬声对那头道:“当然没事,两人好,两人更好办事儿。”
随着她的话,央仪的视线轻轻飘过去。
视线在风中轻触,很快撇开。
既然多来了一人,方尖儿又发挥自己的才能,给方案做了调整。俩男生一个扮央仪男朋友,一个扮表哥、堂哥或是什么乱七八糟的。
扮什么不重要,气势在就能赢。
方尖儿叮嘱完一回头:“宝,你熟悉一下。来,这你‘男朋友’。”
说完手一推,就把昨晚上坐央仪身边、从头到尾与她有过三面之缘的男生给推了过来。
第一次见面在凌晨便利店。
第二次是露台。
第三次在包间。
这是第四次,次次都与闺蜜失恋这件事充满了蛛网般的联系。
央仪没来由地走神,直到对方并肩立到自己身边。
抬眸,眼神不得已再次交汇。
干净坦荡的视线与她相触。
或许金钱确实拥有无穷魔力,一旦被分配到“男朋友”这重身份,他望过来时感情充沛了不少,唇角轻微扬起。
那些敷衍啊,疲倦啊,公事公办啊,在短暂调整后消失殆尽。
趁她立在原地,闺蜜翩然掠过,顺势用肩撞了一下她的。
到底是多年好友。
央仪从她眼睛里读出:够义气吧。
见央仪仍未动,方尖儿催促着揶揄:“哎哟走啦!扮一下又没事,胆大的人先去享受世界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