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避嫌(第1页)

“被告人薛波,男,年月日生,公民身份号码:x,汉族,小学文化,无业,户籍在安徽省宿州市砀山县朱楼镇陈寨行政村西南场号,在申城无固定住所。年月因犯介绍卖淫罪被申城j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罚金人民币四千元。年月日因涉嫌组织卖淫罪被申城公安局c区分局刑事拘留。”

薛波组织卖淫案一个月的审查起诉期限即将届满,翟昰知道不能再拖了,他必须尽快作出决定。所以他开始起草起诉书,但当他写到最后一段,本院认为应当以何罪追究其刑事责任的时候,他的手顿在了键盘上。不是提笔忘字,不是灵感枯竭,而是他似乎猜到了辩护律师收到他这份起诉书副本时会是什么表情。

从未犹豫至此。他突然想到他还在当检察官助理的时候,也就是不久之前。他根本不需要想这些,只需要把检察官确认的罪名、量刑意见敲上去就行。过去四年他一直在期待着能够摆脱助理的身份,成为一个真正的、独当一面的检察官。现在他如愿了,却又开始怀念过去。

是人的贱格如此,还是他被无关紧要的人左右了思绪,他不得而知。

不够果断让翟昰有些浮躁,可又无法做到草率地下个决定,他抓了抓头发,靠向椅背,企图找个支点缓释复杂的情绪。正在他想去最后翻一遍手上的证据时,有人敲了办公室的门。

“翟昰,忙不拉?”

来找他的是凌晔东,和翟昰搭档四年办案的检察官,新晋二部主任。提审、发问、质证等等,一个检察官应当具备的所有职业技能,翟昰都是从他那里学的。

翟昰起身问他:“凌检,什么事?”

凌晔东递给他一张图片:“这个车牌号是你的伐?”

翟昰看过去,面露困惑:“怎么会?”

确认是他的车之后,凌晔东说明了来意:“还真是你的啊。是这样,你这车现在暂时不能提走,我们有个案子需要它作为证物,这几天通勤可能要委屈你一下。”

翟昰前两天就觉得奇怪,就爆了个胎,这车怎么一直维修到今天还不联系他。结果最后来联系他的是同事,他觉得无奈又好笑,多问了一句:“什么案子?”

“老周车行你记得伐?”凌晔东摊手,“那个老周不是进去了吗,现在车行被他儿子接手,改成小周车行了。结果这家伙子承父业把他老爹的犯罪手法一起继承了,案子刚送到我这里。”

翟昰记得,老周车行两年前是他和凌晔东一起承办的案子。犯罪人老周是一家名为老周车行的老板,其为了招揽更多的生意,故意在车行附近的两条街上放置自制美工刀片。来往的车辆被轧破之后,车主就近将车送到他的车行维修。后来有骑车人报警,老周归案。他和凌晔东当时是以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提起的公诉,法院最终判了老周有期徒刑四年。

结果老周还在服刑,儿子重蹈覆辙。

“怎么会有这种奇葩的事情啊?”一旁的文秘听了都不由感叹。

凌晔东笑,随口朝翟昰问了句:“你最近手上在办什么案子?”

翟昰回:“一个法援的案子,组织卖淫。”

凌晔东:“怎么说?”

翟昰没理解他的意思,以为他在问案件进程,不假思索道:“正在准备起诉书,就这两天移送法院。”

凌晔东改口:“我是说,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吗?”

翟昰一怔,眼皮微耷,似乎有些挫败:“没有,他拒签。”

凌晔东没有深究,也没有责怪,只继续问:“公安那边侦查活动有没有搞头?”

翟昰还是摇头。

凌晔东面色平淡,没再多问,言语中多了些好心的劝慰,似个循循善诱的长者:“没事了,你好好准备吧,第一个案子可不能掉链子。”

翟昰“嗯”了声,轻不可闻,他想说的不是这个。但他抬眼看了看四周,被绿植装饰的办公室不见一点盎然的生机,有人懒散消极,有人无动于衷。陌生得如置身牢笼,他在做困兽之斗。

他真正想问凌晔东的是:帮助犯正犯化之后,是不是应该仔细斟酌一下罪名?比如薛波这个案子,到底是定组织卖淫罪以从犯论,还是定协助组织卖淫罪?

但他知道凌晔东不会回答他这个问题,这也不是他们最应该考虑的问题。

四年前,翟昰考上c区检察院遇到的第一个案子,是一个六旬老人从七楼窗户向外扔斧头砸坏两辆宝马车的案子。那时候刑法修正案十一尚未出台,没有高空抛物罪,凌晔东想定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问翟昰什么意见。

刚从f大刑事法学院毕业的翟昰,意气风发,胆大妄为,深邃眼仁似两块璞玉,有未经雕琢的澄澈:“有待商榷。按照学界通说,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需要行为造成危险的不特定扩大,但是高空抛物只可能造成特定的人或物的损害。比如这个案子,斧头落地的一瞬间,损害就固定了——两辆宝马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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