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人也不是没名气,毕竟当年金曲榜第二的水平。
但他走的是商业化流行音乐路线,和摇滚圈子交集一向比较少。
所以,常年听摇滚的歌迷们才一时想不出这人是谁。
最后,大家费了半天的劲儿,才把这人从记忆深处挖了出来,然后,集体悲愤到吐血:“兰斯!你智商是逐年递减的吗?还是已经被狗吃了?你就是要这么挽回吉米的吗?”
兰斯的智商还在,也没有逐年递减。
他只是先找个突破口,想要吉米给出个激烈的反应。
因为,有时候不怕吵架,最怕的是没架可吵。
可打从吉米和斯图搞在一起后,就好像完全忘了自己一样,一天到晚合作搞音乐就不说了,业余时间居然还凑在一起踢足球、健身、旅游度假……
生活健康,无忧无虑。
曾经的绿眼睛小混蛋仿佛从此改邪归正,要和心有大爱、忧国忧民、正直善良的斯图尔特一起踏上‘维护世界和平’的道路。
太,太让人害怕了!
说好一起浪,你怎么能半路从了良?
作为‘前夫’的兰斯阴沉着脸,像个打不死的反派一样默默琢磨着必须搞事:“这不行啊,我不能就这么被遗忘了。”
正所谓,最了解(怎么气死)你的人,永远都是你的枕边人。
兰斯心里清楚得很,这时候他要是真跑去找吉米谈什么挽回,正和斯图玩开心的吉米不见得愿意搭理他,可能还会很不屑地讽刺几句;但他要是和迈克坎贝尔合作,吉米绝对能立刻气炸。
作为玩摇滚的硬汉(吉米自诩),他非常、非常、非常瞧不起迈克坎贝尔这个人。
当年行星刚出道的时候,确实年轻气盛,和挺多人结过仇,可这些仇人也是要分层次的。
比如,顽童乐队的主唱阿布利特勉强算是较高层次的敌人,甚至有点儿亦敌亦友的意思。
这人很硬气,不管吃多少次亏,逮到机会就要跑出来怼吉米。吉米虽然懒得理他,可偶尔也难得地承认,阿布利特的音乐还有那么几首能听;
但迈克坎贝尔绝对属于最低最低的层次。
他在音乐上造诣有限,这几年,玩了一些流行音乐,但那些歌,用吉米的话来形容就是‘等女孩子们长大后,就会全忘记’的典型。除此以外,这人就是个小人,属于那种玩阴谋玩不起来,偏偏又小心眼,只敢背后搞点儿恶心人小动作,事后还不敢承认,就会装可怜的窝囊废。
所以,詹姆斯平时基本无视这人,觉得他连敌人都不配当。
可就是这么一个傻逼,兰斯自降身价、自甘堕落地和他合作,这他妈侮辱谁呢?!!
作者有话要说:【注】迈克坎贝尔在前文43章的时候出现过,这人其实也不是特别坏,虽然不是好人,但其实只是有点儿小自私的蠢孩子。文中是站吉米视角,而吉米不是好人,他对自己看不上的人,态度就会变得很混蛋。
想砸场子
迈克坎贝尔这事,让詹姆斯气坏了!
当然,都这么多年过去了,他早就不是当初那个一听自家吉他手要找人合作就闹别扭,像是被踩尾巴猫一样炸毛的人了。更何况,他自己都和斯图尔特一起合作,总不能因为这事再闹别扭。
所以,他根本不是气兰斯和别人合作,也不是气兰斯和以前的敌人合作。
他是气兰斯找了个傻逼当合作对象,指不定搞出什么超级大烂歌,自砸招牌。
没错!
他始终认为,迈克坎贝尔就是个没用的傻逼。
所以,当前来采访的记者问他是什么感想时,他不客气地对这个极度看不顺眼的家伙进行了三百六十度、全方位、无死角的严重人身攻击,并给出一个‘这就是一个人形制仗’的结论。
在这个过程中,他没有一点儿风度,连珠炮似地吐出一连串带着浓重利村口音,那种外地人听都听不懂的脏话,干脆利落地问候了迈克坎贝尔的祖宗八百代。最后,还不忘损了兰斯一句:“如果有些人想和傻逼混,那我还能有什么感想呢?好吧,祝你智商不被傻逼拉低到同一水平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