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年后,顾泽带走了顾笙,头也不回。
前者是慕瓷的生母,后者是慕瓷爱恋已久的心上人。
慕瓷永远都是被丢下的那一个。
可谁能想到,十年过去,她再一次在自己最狼狈的时候和沈如归见面了。
“再掉一滴眼泪,今天晚上也别睡了。”
慕瓷被吓得回过神,抬头就对上沈如归阴沉沉的目光,他不知道在门口看了多久。
“我饿了,”慕瓷淡定地抹了把脸,“到底给不给饭吃?”
沈如归冷笑:“哪个女明星晚上吃了一顿又一顿?”
睡在他的床上为别的男人掉眼泪,她还想吃饭?吃屎去吧。
慕瓷在心里骂了句“神经病”,她不是饿得睡不着,是酒喝多了不舒服。人不算清醒,但又没有完全喝醉。
“我刚才没吃饱,睡不着。而且我愿意吃,肉长在我身上,被骂被嘲也都是我自己受着,你管得着吗?”
“嗯,我不管,后院有块空地,要吃什么自己种,最近天气好,你在饿死之前也许还能看见种子发芽。”
慕瓷两眼一闭,身体往后仰,倒在床上:“不吃就不吃。”
他有本事就饿死她。
她卷着被子缩成一团,沈如归摔门离开。
一个小时后,有人把重新做好的晚饭送到卧室,摆了满满一大桌。
慕瓷没被饿死,反而差点儿被撑死。
她不挑食,但有明显的饮食偏好,这桌饭菜就是照着她的喜好做的,他其实也不算太坏。
不吃难受,吃饱了更难受,慕瓷翻来覆去都睡不着。
她总觉得像一场梦,睡醒就好了,然而醒来的时候还在这间宽旷空荡的卧室,什么都没有变。
沈如归不常在家,他早出晚归,但身上的气息很干净,连烟味都很淡。
整整一个星期,慕瓷不是自己在床上睡觉,就是和他一起在床上睡觉。
大鱼大肉吃太多,他总该腻了。
天时地利人和才能事半功倍,所以她挑了一个沈如归心情还不错的早晨跟他谈,心平气和地谈。
顾笙是顾家的养女,除了血缘,其他方面和顾家正经的千金小姐没什么区别。
她从小娇生惯养,嚣张跋扈惯了,根本不把这些人放在眼里,前几天逛街被一条狗吓得摔了一跤,当众出丑,一气之下直接让人把狗打死了,还伤了人。
那条狗,是沈如归养的。
现在还躺在病床上的那个人,也是沈如归身边的。
顾家有位长辈身份特殊,正处于敏感时期,这件事闹大了吃亏的是他们,所以只能选择息事宁人。否则以顾泽的心性,必定不会这么轻易就算了。
在慕瓷来之前,沈如归的早饭一直很简单,多了她之后,家里的每一顿饭都花了心思,但她不知道,心里只觉得他奢侈浪费,吃顿早饭都这么麻烦。
“虽然我知道自己有点姿色,你可能是喜欢我这张脸,但我不太明白顾家小姐造的孽凭什么报应在我身上?”
“去问姓顾的,问他为什么不要你,顾笙又不是他的亲妹妹。”
他还不如不说话,句句都像刀子,直往慕瓷心上插。
“我不问他,我问你。”慕瓷脸上依旧带着笑,“他说什么就是什么,你答应得那么痛快,这不科学,你应该不是很好说话的人吧?”
她吃得慢,沈如归就又倒了杯茶:“不是,所以没得商量。”
慕瓷垮下脸:“好,就算你迷恋我,爱我爱得死去活来,没我不行,”她趴在餐桌上叹气,似是无比困扰,“但我得工作啊,你不能剥夺我的自由。”
沈如归被逗笑了。
也许是清晨的阳光太过温暖,慕瓷竟然被这男人的笑蛊惑了心智,有几分失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