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到这。
长孙皇后就懂了。
无非就是自己被辣哭了,也想见别人踩同一个坑,出同样的糗。
她不由得有些庆幸,幸好自己是有气疾,吃不得辛辣的东西,不然自己好几十年没哭过,猛地来一回,怪羞煞人的。
她看向李丽质的眼神,关切之意渐渐退散去,转而变成了一阵幸灾乐祸。
李丽质鼓着腮帮子。
辛辣味刺激,可她舍不得出来这么又香又好吃的东西。
小心翼翼地咀嚼着,在心里把“大唐超市”这几个字,反反复复念叨了好几遍。
这超市怎么回事!
竟卖这种让自己出糗的吃食,不赔偿自己五袋,不、十袋辣条,这件事就别想掀过去。
“若明日你要差人去那家店铺,切莫打着公主的旗号。”李世民见自家女儿眼珠子一转,立马就知道她脑袋瓜里想的什么,开口提醒了一句,“只说自己是贵人家的女儿就好。”
长孙皇后愣了一下。
李家皇室又不是什么见不得人的身份……
干嘛还要隐瞒身份?
李丽质也呆了呆。
“朕今日食辣条略有失态,金吾卫以为他对朕下毒,便要擒了他。”李世民解释起来,“结果六人不是他一合敌手。”
长孙皇后一挑眉毛,有些惊讶。
虽说金吾卫比不得千牛卫这种宫中禁卫,可毕竟是十二卫之一,比普通百姓、乃至一些不良人都要善战得多。
而且…
再强的人,若是在没甲胄、兵刃装备的前提下,能打得过两个精干的士卒,已是很了不得一件事。
像是程咬金,空手的情况下,能胜得过四个人,就已为他博了一个“混世魔王”的名号。
一合之内,打倒六个精干的士卒。
长孙皇后已经不能想象,这究竟得是多么骁勇的汉子。
李丽质对此概念不是很清楚,但“能打”这两个字,还是在她心里烙下了深深的印记,脑补出一个身高一丈、手臂比大腿还粗、大腿比脑袋还粗的壮汉形象出来。
也只有这样的壮汉,才能那么能打吧?
“不仅武力超群,他字也是写得极好。”李世民感慨了一声,“他那字体不同寻常,朕方才临摹了一段,你们来看看。”
他临摹的,是许墨写的账单。
长孙皇后、李丽质也都是擅长书法,一眼望去,就被这几个字深深吸引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