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于男主是怎么知道的……
向风语摸了摸颈间,动作一顿。
“原主已经去过鄢行月卧室了?”
她声音严肃下来。
当时原主被吓得手脚发软,逃跑时却把项链掉在了那里,这才被不久后回来的男主发现。
而现在,她脖子上空无一物,也就是说……
原主已经发现了男主还没藏好的血衣,并且把自己的项链丢在那里了。
再看一眼腚底下被压的气若游丝的小病秧子,向风语道:【趁他还没醒我去把项链拿回来,这样鄢行月就不会发现我撞破了他的秘密,也就不会杀我】
【对】
向风语面上挣扎片刻。
【你在纠结什么?快没时间了】
【我真的不可以先发制人一腚把他坐死吗?】
系统:【……你自己也是小说作者,应该知道男主对一个世界的重要性吧】
向风语有些遗憾的起身。
【时间紧迫,你再不跑起来,他就要醒了】
向风语活动着这具健康的身体,久违的小跑起来。
这栋房子跟原书里描述的一样。
华丽中难掩萧瑟颓废,像极了已经破产,唯一的继承人还是个病秧子的鄢家。
当然,这要是什么好地方,原主也不会被对她厌恶至极的向家人推过来替妹出嫁了。
长时间没有电力维持,电梯坐不了,向风语只能靠两条腿走。
上辈子缠绵病榻走路都成问题,没想到穿书后能拥有一具健康身体。
这一刻,向风语想要活下去的欲望达到了顶峰。
鄢行月的卧室很好找。
唯一有家具的那间就是。
“不仅是个小病秧子,还是个小穷光蛋……”
除了那张脸,要说唯一的优点——想到那劲瘦腰肢下的圆润弧度……
屁股还挺翘,向风语摇头感慨着。
鄢行月的房间很干净,一张床一张书桌跟衣柜,除此便没有其他了,也没有她想象中的苦涩药味或者血腥味道。
匆忙打量一眼,向风语低头寻找着原主不小心丢失的项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