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是浪漫至极的一个晚上。只可惜要结束啦。我是说,我们。希望他以后能够遇到一个特别优秀、家世匹配的人,互相喜欢,永远幸福。我想他能够记得我,那样我会很开心。又怕他记得我,那样他会不开心。傅玄西。祝你一生,平安喜乐。-傅玄西的视线一直停留在这最后一则日记上,心里有些说不出的沉闷。像是鸣冤的鼓槌落下,而他是那个被告。他以为,那些日子他们都是开心幸福的,他这几年的人生中,再也没有比那段日子更放松更快乐的时光。到头来,原来这些美好和快乐却都只属于他一个人。她一直、一直都在倒计时。忽然感觉到一丝挫败。他以为自己给的安全感是够的,有时间就会陪她,也从不在外面跟别的女人暧昧。所有需要女伴出席的活动,她都是他身边唯一的女主角。他带她去见自己这辈子最重要的人,把妈妈带给她认识,就是想让她也能感受到母亲的温暖。只是,他终究还是忽略了,小女生内心的敏感和自卑。他生来拥有一切,没有亲身体会过贫穷,自然也不能感同身受,仰望星光时,内心会不受控制冒出来的不自信。其实他早该明白的。他给她买的奢侈品,她从来都不感兴趣,也不会主动问他要。就算给她买,她为了不让他生气,也会要一点,但从来都是要最少最便宜的。也许那些时候,他自以为是的爱,已经伤害到了她的自尊心。他以为,那些时候他给的,都是在告诉她,他有足够的能力对她好。却不曾想,那在她的眼里,只会变成无法逾越的鸿沟,让她一次又一次地明白,他们之间,有这样大的差距。傅玄西手抵着额头闭眼缓了好一阵。退出这份日记文档后,点开了那封信。这封信还有一个标题,叫做——《写给二十八岁的傅玄西》二十八岁的傅玄西你好。现在是11月22日的凌晨六点。首先,祝二十八岁的你生日快乐。很开心能够参与你的二十七岁,也很遗憾,接下来的二十八岁,不能再继续陪在你的身边。说来其实有些惭愧,我原本是打算用你教我的行楷手写一封告别信,但奈何我天资愚钝,学得不好,写出来也只怕丢人现眼,让你知道我是最差劲的学生。所以,就让我采用并不会暴露我这个缺陷的电子文档的方式来完成这封信吧。写这样一封信的原因太多,你不用一一明白。就当,我是在你这里最后找一点存在感吧。也许你早已经忘了,但是我还记得。那是2012年的夏天。五月底,春塘古镇迎来了最珍贵的游客。那是一个穿白色衬衫,眉眼慵懒,说话很温柔,笑起来特别好看的少年。他叫傅玄西。是你。那天上午下着蒙蒙细雨,小清河旁的廊檐下,你曾拦住一个小女孩买茉莉花。特别不幸,那并不是旅游旺季。她的茉莉花从早上七点卖到九点,从巷头走至巷尾,也不过只卖出去五串。特别幸运,那个小女孩是我。你白皙修长的手指轻轻按住花篮一角,嘴角含笑:“多好看的花,都卖给我吧。”你买下了我所有滞销的茉莉花,甚至连我的找零都大方地不要。那时廊檐旁边小河流水叮咚,却不及你嗓音半分动听。你说:“小妹妹,外面危险,早点回家。”你还说:“没有女孩子不喜欢花,哥哥借花献你了。”你挑了里面最漂亮的一串茉莉送给我,像白玉一样无暇的手指轻轻地划过我的手心,就像带了一束电流。我的心在那一瞬间好像忽然之间乱了,心跳失去了原本的节奏。当时我才十三岁,并不懂得什么叫一见钟情。只是那一眼,我记了你七年。那天的雨从见到你的时候就停了,你带来了太阳。我偷偷地跟在你身后走了一整天,见你一掷千金,买了路边老人所有的东西分给路过的小孩。我也见你潇洒恣意地穿过每一条街,陷在人头攒动里,不经意地回眸,日光都为你加冕。那时你慵懒的眼角总是含笑,一身宽松白衬衫衬得你贵气又洒脱,很像我想象中春风得意的探花郎。我那时读书不多,只能想起那句词——“骑马倚斜桥,满楼红袖招。”你只是路过,却总得美女姐姐们青眼。就连几岁的小妹妹也会指着你喊好看的哥哥。也见你慵懒地倚在茶楼酒馆里的竹制藤椅上单手撑额听戏曲评弹,下午金色的阳光穿过木窗户的缝隙,格外偏爱于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