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乔呆住。她不笨,但生长在法治社会中,怎么可能会一下子明白“人命如草芥”的意思。她更想象不到,王氏和原主相处了十六年,就是养条猫狗都有感情了,王氏居然狠得下心,害原主的性命。陆乔吐出一口浊气。“你的意思我明白。”她看着楚歌,苦笑道:“看样子,我们两个只有彼此可以信任。”楚歌点头,有她就够了。他的眼睛看着陆乔放在桌面上的手,手指动了动,想像刚才一样牵她的手,又不好意思,直直地盯着。陆乔还处在感慨中,脑海中闪烁着“相依为命”四个大字。平心而论,她挺喜欢楚歌的。最大的原因是楚歌长得好,次要原因是他太惨了,激起了陆乔的母性。上天把她送到这个时空,还给了她比前世更强悍的体魄,一定是有原因的。或许她注定要保护楚歌,让这个倒霉的孩子能平安长大。陆乔不否认,知道楚歌是男孩的那一瞬间,她脑海里冒过粉红泡泡。但是理智回笼后,陆乔意识到一件事:楚歌只有十五岁。两世为人的她已经三十好几,对一个十五岁的男孩这不叫爱情,叫耍流氓。陆乔的三观不允许她耍流氓,所以她把脑海里的粉红泡泡戳破,调整为妈,啊不,大姐姐模式。“楚歌。”陆乔神情严肃,认真地道:“咱们今天把话说开了,以后就是过命的好兄弟。”“我有本事,会赚钱,哪怕离开陆家,也一定能让你过上好日子。”楚歌:“好兄弟?”如玉的手指攥在一起,他扯扯嘴角。“你是女子啊。”楚歌不明白,他们已经是夫妻了,为什么要改当好兄弟?陆乔却以为她的平胸让楚歌误会了,掐指算了算,说道:“我这月的葵水还有两天就该来了。”楚歌望着陆乔,等着她继续说下去。陆乔冲楚歌挤眼睛,聪明如他,应该明白她的意思吧。楚歌想到了什么,脸突然变得通红。“我、我懂了。”他结结巴巴地说。陆乔松了口气。天色很晚了,她伸了个懒腰,去洗漱。吃醋里间,陆乔累了一天,倒头就睡。外间,楚歌说了秘密,本该是卸下心头重担,却因为陆乔的一句“好兄弟”,辗转反侧。他的脑海里,浮现出陆乔护在他身前的情形,心里甜得眉眼弯弯。忽而想到陆乔说她葵水将至,楚歌俊颜通红,掐着手指头算日子。算着算着,他突然眼神直直盯着手,五指拢了下,对着空气做出一个抓的动作。那时候的触感陆乔,真得是女子吗?楚歌摇头,把脑海里的怀疑甩掉。陆乔要不是女子,洞房夜为何那般表现。当时楚歌忙着遮掩男儿身,没来得及细想,现在他一回想,处处都是破绽。忧思了大半夜,快到天亮,楚歌才睡着。早上他难免没精神,陆乔见了,直接道:“今儿不请安,你睡个回笼觉。”王氏害死了原主,陆乔原本对王氏那点香火情消失殆尽,当然不会像从前一样恭敬。请安?请她个球的安。至于陆香亭,陆乔就更不怕了。求子药的事,陆香亭肯定背着王氏干的,昨晚上的苦,陆香亭只能自己咽下去。她要是敢告状,王氏第一个削她。楚歌实在没有睡回笼觉的习惯,还是起了身。“午觉多睡一会儿,就补回来了。”他解释道。陆乔见他真不想睡,也不强他,叫人传早饭。巧的是,送饭进来的是来顺。因为人是陆乔亲自提拔进疏桐院的,来顺一来就成了一等,可以在陆乔跟前伺候。来顺以前管小校场,没少做粗活,很有把子力气,寻常两个仆人抬的托盘,他一个人稳当当地托着。来顺机灵又忠心,陆乔看他颇顺眼,等他摆好饭菜后,特意笑着同他说话,问些习不习惯、有没有人欺负他之类的家常话。“谢郎君惦记,奴很好,很习惯,没人欺负奴,木棋哥还给我糖吃,奴这心里头,又甜又暖乎。”来顺又感动又高兴,眉飞色舞地回答陆乔。他长得喜感,像个大头娃娃,眉毛眼睛一起动,更加有趣。陆乔掌不住笑了,来顺见她笑,也咧开嘴跟着笑。他正换牙,这一笑满嘴黑乎乎地漏风。陆乔见了,笑得前仰后合。主仆尽欢。一旁的楚歌死死捏着筷子,力气大得指关节泛白。这个总角小童哪里好?陆乔竟然对着他笑得如此欢畅开怀。她对他都没笑得这般灿烂过,楚歌心里的酸水控制不住地往上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