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做大!”霍川骛不假思索的脱口而出。
岁聿:“?”
作者有话说:
格拉姆斯城堡:白玫瑰里比较稀缺的一个品种。
白玫瑰的花语之一:纯洁的爱与高贵的你。
紫叶黄栌:
霍川骛的回答让岁聿有些哭笑不得,话题也就进行不下去了。他只能无奈对自己的丈夫强调:“法治社会,请坚持一对一配偶的普世价值观。”
但霍川骛想表达的是,既然我们已经结婚了,那无论如何你都不能再让我从你的生命里消失。
他是不会接受离婚的!
他们埃西波西托家族,只有死去的男人,不会有离婚的男人!
咳,总之,岁聿得出了一个截然不同的结论——霍川骛和他的初恋绝不可能是一个人。这已经不是眼眸颜色等外表不一样的小问题了,而是按照岁聿对记忆里初恋为人的了解,对方在这方面是不可能妥协的。
岁聿想起了和对方依偎在一起时的一次闲聊。
谈恋爱好像很容易这样,两人凑在一起,总会有没完没了的废话,做出各种漫无边际、傻的冒泡的假设。岁聿当时正在读从学校图书馆里借出来的《自私的基因》,迫切想要分享并颠覆一下男朋友对人类生命的认知。
可惜,他看起来很精英的男朋友,对什么dna啊、演化的遗传物质等毫无兴趣。
准确的说,懒散桀骜的中二少年,对这个世界都毫无兴趣。唯一让他愿意放弃摆弄男朋友的手指而去倾听的,只有恋爱基因:“那是什么主导了人去谈恋爱呢?荷尔蒙?”
这题岁聿也知道答案:“一部分是荷尔蒙,还有多巴胺、肾上腺素、内啡肽以及苯基乙胺。其中会迫切想让我们和喜欢的人在一起的激素是苯基乙胺。”岁聿一般是没什么好为人师的爱好的,他既不喜欢和别人说话,也不喜欢卖弄,可是在面对男朋友的时候,他总会变成另外一副模样,他都不知道自己哪里来的那么旺盛的分享欲,“但是你知道吗?”
岁聿猛地从男朋友的怀中坐起,翻身压在了对方身上,认真的看着对方蓝宝石一样的眼睛,一字一顿道:“苯基乙胺在人类身体里的最高峰,一般只能维持半年到四年左右的时间。”
也就是说,人类一次谈恋爱的平均时长,理论上来说应该就是半年到四年左右。
“甚至都坚持不到七年之痒。”这就是人类的本性,自私而懒惰,放弃这些去选择当一个圣人,才是真正的违逆了天性。所以那些圣人才会如此伟大吧,岁聿想着,他们一生都在与自己的本能对抗,“所谓的七年,大概是四年之后恋爱激素褪去,又惯性使然地维持了三年。”
“不。”少年却仰着头否定了岁聿,他很少会与岁聿唱反调,总是岁聿说什么就是什么,唯有在这件事上,卷毛混血少年有自己的想法,“哪怕激素褪去,我也会重新爱上你。”
有可能苯基乙胺确实只会最多维持四年,但他会不厌其烦、一遍又一遍地重新爱上岁聿。
因为他总会一天比一天更爱他啊。
岁聿狡黠的眨了眨眼,双手撑在对方紧实肌肉的胸膛,居高临下的看着自己的男朋友,故意逗弄:“我以为我们是在讨论我的基因?你知道的,就像你的朋友们说的那样,我有时候确实挺喜欢活在自己的世界的。”他根本不在乎别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