鹿角,不值钱。
鹿茸,那才能卖上价!
……
单脚蹲下给鹿剥皮,这个姿势肯定没有直接坐下或者跪着舒服省力,但是在山里,就得这么蹲,这样才能在遇到什么突发状况的时候,腿能发上力使上劲儿。
一头大鹿的重量是很惊人的,成年的公鹿,体重最低也是200斤,重的能有将近300斤,没有小爬犁,陈志恒想把它整家去,也得现在就把它收拾出来,立刻回头才行。
这和他继续往前的想法有点冲突,不过,鹿肉一向很好卖,价格也不错,这么大一头鹿,卖肉的价钱肯定比皮子多,陈志恒可舍不得像扔狐狸那样扔了它。
先把皮子弄下来,鹿肉割好,内脏取出,鹿头连脖子一起割了扔掉,生火处理皮子,再把内脏什么的扑灰儿,剩一个鹿身也抹上灰儿盖上雪。
“齐活儿!”
一个人忙活儿这个,大冬天的陈志恒也出了一身的汗。
他想好了,再往前走走,要是再找不着老虎的脚印和狩猎的痕迹,天也该黑了,他自己一个人肯定是没法搁林子里过夜,必得返回,到时候鹿也冻行了,就拖着它回家吧。
“唉,看来还是得想办法搁林子里整个木僚子住了,这一天天进个山,来回赶路就三四个点儿,太耽误事儿了啊。”
又抓了把干净雪吃了解渴,陈志恒一边心里寻思着这年头能不能买着保温杯,一边寻觅着方向,又朝更深的地方走去。
…………
“呵,你说这……这可是你自己硬撞上来的啊。”
坐在地上,陈志恒单手拎着个野鸡,有点哭笑不得。
从他打到那头鹿之后,又走到现在,也不过半个小时,中间打了只花狸棒子(黑松树),再然后,就是这个他坐树底下休息的时候,直直飞他这边的野鸡了。
“这咋说呢,硬往嘴里送啊。我吃,我吃还不行么。”
离天黑还早,但是走到现在,陈志恒一点老虎的线索也没看到,可偏偏他今天的收获还不错,心里惦记着那头鹿,陈志恒也就放松了心态,决定明天再来算了。
把野鸡一拧,往身后的麻袋里一装,陈志恒沿着自己的脚印往回走,只是,越是快到放鹿的地方,陈志恒心里越不太得劲儿。
有点发毛,好像……好像忽略了什么的感觉。
枪已经拿在手里,陈志恒每一步的小心谨慎,绕到高处往存鹿的地方小心再小心的一看……
陈志恒心脏狂跳!
鹿,已经扒出来了,只剩下一半,地上鲜红点点,雪地上,一条深深的兽道,拐向另一个山坡。
是那头老虎!!
鹿血还能留下印子,是陈志恒刚宰了鹿走后没多久,老虎就来了!!
握枪的手更紧了三分,陈志恒深深呼吸,鼻子里喷出两道雾气,脸上浮现红色。
“太好了!”
这回,终于让我抓住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