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就和我性格差不多的?”刘易斯说道。
杨橄榄笑道:“真的假的?那你可是君子啊。”
“什么意思呢?”
“君子之交淡淡如水!”杨橄榄评价,“你是君子,你自己又找一个君子,打算怎么样?交往得淡淡如水,温吞水一般的那能有意思吗?”
刘易斯苦笑起来了,因为他被杨橄榄这铁口批中了。
刘易斯不喜欢冲突,他也觉得自己应该是喜欢温和、敦厚的人的。但每每深入交往,都会无疾而终。
真是淡淡如水,再慢慢流逝……
他的好妹妹凯特总是无奈地说:“那是因为你总是找无趣的人啊。既然你要有意思,喜欢危险的、刺激的,为什么要找那些知书达理的好好先生?”
刘易斯断然否认:“我并不喜欢危险或者刺激。”
刘易斯从床上起来的时候,还是头重脚轻的。
他摸了摸枕边的熊玩偶,微微叹了一口气。
熊玩偶躺在那儿,表情无辜。
“我哥要知道我这么大还抱着玩偶熊睡觉,也不知道会怎么想我。”刘易斯挠了挠脑袋,“可能会觉得我很幼稚吧。”
但是,刘易斯觉得自己在修斯眼里应该一直都是相当幼稚而天真的。
不仅仅是他要脱离家族生意自创品牌的时候,还有他第一次明白自己性向的时候。
刘易斯很早就发现自己对女孩子没有兴趣,但他并没有多想。直到中学的时候,一个学校里的男同学对刘易斯多番引诱,刘易斯才发现了自己不但对女孩子没兴趣,而且对男孩子有兴趣。
“我一看就知道你是同类。”那个男同学叼着烟,凑得刘易斯很近。
刘易斯咳嗽了两声,转过了脸。
男同学说:“我上次塞进你卧室的杂志,你看了么?”
刘易斯心想:我就知道是你这个无聊人。
那是同性杂志。
要说刘易斯一直不懂自己的取向,那么在好奇心驱使之下翻看杂志的时候,他就懂了。
当时他是觉得很震撼的。
他活了十几年,从没想过自己会被同性的肉体吸引。
怪不得当几个女孩子用丰满的身形勾引他的时候,他只会想道:“她的胸部太大,已经把上衣的轮廓撑扭曲了,这衣服的版型不适合她的胸型。”
那个男孩子朝刘易斯的脸上喷了一口烟:“你要不要试试?”
“不要。”刘易斯几乎是不用思考就可以拒绝。
他并不喜欢这个男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