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
嘉禾三年,友人程怀古为兖海观察使所识,辟为巡官。四年,转镇泾州,与仆会于鲁山。彼零落蜗庐,聊以自慊。怀古愤然,欲割席而去。仆喟然笑曰:“十二年应书判不第,十年投刺不中,丈夫生于世,卿使我何为?”怀古曰:“君子俟命,终在图南。现下未施,深远敢废?且人群贤而非群鸟兽,尔远世独立,衆人安知哉?”烛影昏昏。仆立拜之。怀古曰:“馀与掌书记楼贻周素来交好。其人博学,乃前朝大儒楼元绫之后。有一妹当龄,馀行时谨托姻援。”对曰:“敢以礼请。”
于是通婚书,备六礼,共结镜钮以成。亲宾宵分既出,见星点照户前,仆不胜慨:“枕上十年秋月冷,今朝入梦画阁春。”新妇忽语:“佳于庭前催妆诗也。”仆因问。竟自下床,则则视馀。又旋回其上,脱履摇足,宜笑曰:“楼傢世为史学,吾当亦有文藻。”
及后年,携妻归宁。与外舅对弈,至百手惜败。外舅曰:“汝碁本高,然不思争之。诗云:惴惴小心,如临于谷。过犹诚不及也。”妻曰:“妾闻人莫知之良马,唯伯乐可使其长鸣。”外舅悦然。时在史职,韩王监修,因召馀问对。未几,入为僚佐。
显章元年,天子制诏。仆庸陋得王举,试于殿廷。中第三等,超授左拾遗,俄领修撰。
既蒙国恩,未敢一日懈怠。兢兢业业,竟致殗殜。逢旬假,与妻出游。适初春,微风宛转,细枝青绿如云。妻观曰:“文史之道,乃与种树无异。”仆不明,遂求教。妻曰:“凡树者,本根,其一也;叶华,亦其一也。以此之理,移乎于文,莫不如一。为人立传,率要其事,亦载其言。览其言,知其性。寿方几何,蔚然成壮。以是木孳之有数,而叶密之无穷也。”仆笑云:“非也。去常事,著其系于政者,乃文史之道。”辩论不下,妻负气曰:“若我执笔,必析其事、其文、其言、其故。后人得见,如随前人之一生。”仆拱手曰:“请先生倾洒江海耳。”
后直史馆,适修“前朝世宗实录”三百卷。夜归傢,口述所成。妻每嗟叹:“世宗之所以成霸业,盖明文皇后之功,无所与让。”寻不释卷,博采访闻,自春及冬,与仆合著“帝后本纪”一文。
明化三年
明文圣德皇后沉氏,讳嫽,台州参军恒让第二女也。母曰京兆少尹王积女。
景宗明化三年六月廿二乙巳,时恒让调补杭州司马途中,次于驿所,王氏将娩。有僧自立门外祈福,恒让欲齎之。僧曰:“自然之理,本不因我。因缘如电,有去无来。”不受,乃去。
六月廿三丙午质明,后生。体肤红润,胎发垂过颈。时园内鸟雀枝头跃舞,杂杂一片,形如奔日。故唤为雀娘。
七月,月满日。杭州褚氏善相面,往来官宦傢。刺史使相之,恒让拒曰:“命,天定也。小女愚鲁,不奢贵相,唯愿顺遂而已。”
十月十五丁酉望,雀娘于榻戏弄笔。王氏试置纸于前,乃乱涂满纸,成草书“敕”字。语之恒让,秘以为奇。
四年三月,恒让丁母忧,归长安。长兄左卫将军恒良见雀娘,甚爱之,谓恒让曰:“汝且定长安,时时得见。”
明化四年
世宗至尧神武大明孝皇帝,武氏,讳成祁。太宗弘文皇帝之孙,郑王骞第四子也。郑王,景宗之胞弟也。
四年五月初五生,母媵人萧氏。王以俗忌,又不忍溺,有所难。萧氏流涕劝曰:“尊极王孙,何至于此?”王曰:“朝为王,夕为囚。纵观前者,不绝累累。”
初,景宗为楚王,独与王相亲。敬德太子暴亡,吴王赞有贵气,太宗渐爱重之。时黄门侍郎冯安迁、礼部尚书窦谌继摄赞府事,赂遗朝臣,自立朋党。安迁,故太子太师、陈国忠武公适道之弟,初隐箕山,建成元年入仕。
由是景宗不安。昭寿八年三月初七丙戌,诸王从上猎于邙山之阳。左右从者尾在仗后。日昏林黑,景宗阴遣王与心腹张涣,逼赞落马,蹄踏致死,因传呼:“王坠马!”上惊,御医接踵而视。吴王既绝,九年景宗拜司徒、荆州大都督。十年太宗崩,景宗践祚。拜王为左武候大将军,遥领幽州都督,实封满千户。内侍张涣特赐服紫。安迁以其兄功,免死,配流岭外。馀者尽诛。次年改元明化。
明化元年二月十五壬午望,尚书右仆射、梁国公徐素乞骸骨。素,前朝柱国大将军崇之子,太宗之重臣,敬德太子之舅也。景宗不许,语素曰:“王业艰难,请公为我谋之。”十一月初八庚子,拜开府仪同三司。凡有疾,上敕遣名医就疗。二年九月又上书。念其年老,乃下敕曰:“仆射国之重器,不可琐碎劳形。但日一至省,裁论大事。”
素之子膺曰:“天子所优崇,能士多出自吾傢门下,何为忧惧邪?”素曰:“繁冀、韦僧演在楚府十馀年,良佐之材,奉事端谨,至今位下。木实繁者,披枝害心。若不我抑,汝将无全身矣。”又谓奴曰:“小儿短视,恐衰败我傢。”其时频有赠贿,素悉散堂下,曰:“岂为他人暂守之?”
繁冀者,北平人也。其父超,尝事北平县伯孟暕傢,与夫人王氏蕙女通,生键、冀二子。蕙女者,景宗母、文德太后之从母昆娣也。冀初从孟姓。及壮大,性果毅,身长七尺,疏眉目。王氏甚爱之。年二十,解褐楚王府执乘。建成四年三月,山南道旱。五月,南漳人黄瑛聚衆反。十三辛巳,攻襄阳,杀刺史李嵩。北上,并屠谷城、新野二县。六月十九丁巳,至邓州。时景宗出镇,瑛以锐攻之。冀帅百骑出战,大破,临阵斩瑛。寇衆溃散,追斩千馀级。渐蒙恩遇,累除卫将军。更为父姓。及景宗即位,拜右卫大将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