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完后,奥姆吐了一口气,说:“我能理解亚瑟为什么那么喜欢陆地上的食物了,我能再来一份吗?”
“当然,但你不想吃点别的吗?”
“还有别的?”
“当然,你们亚特兰蒂斯人难道只吃鱼吗?”罗德笑了笑,“我们再去吃点你没吃过的吧。”
然后他们把整条街全吃了个遍。
甚至第二天奥姆起床的时候,问的第一句就是:“我们今天吃什么?”
跃迁浆果
“这是米饭。”罗德说,“地面上有很多植物,这是一种叫做水稻的作物种出来的。”
“嗯……嗯,奇怪的口感。”奥姆一边嚼一边挑起眉头,“但是配上酱汁还不错。”
这几天他们一路从纽约吃到大都会,吃过粗面包也吃过昂贵的红酒鹅肝,扫兴客和亚特兰蒂斯人的食量都不小,他们一路狂吃,由于不能用身份证明,他们基本是搭乘无证黑狗面包车旅行的,除去旅店住宿之外,几乎所有花销都花在了吃上。
值得一提的是,奥姆很喜欢杏仁水,他说他只喝杏仁水都能活下去。
但对于扫兴客的味觉而言,杏仁水就像工业塑油那样难喝。
“快到我家了,到我家应该能安全地住一段时间,那里环境不错,离市区也不远,旁边山里还有个废弃的防空洞,我很熟悉那里的地形,要是真遇上追兵,我们完全可以在那躲一段时间……”罗德划拉着手机地图,“我家花园里还有个不怎么用的泳池,如果你想在水里待一段时间,那就可以派上用场,我们得先采购足够的食物……”
“我倒是没意见,罗德,这种叫米饭的食物是否可以准备一些?”
“当然可以。”罗德笑着说,“我等会让餐厅打包二十份。”
口袋石真是囤积食物的利器,放入口袋石里的东西是什么样,拿出来就还是什么样,不用担心过期变质。
这几天吃到哪打包到哪,现在口袋石里已经堆着成山的美食了。
想到这里,罗德又想起了还在超人家里的简妮。
他现在这个状况,也不知道简妮怎么样了,那个遇见时还以为是无面灵的小姑娘,现在有被好好照顾吗?
去大都会有着不少考量,其中简妮是很重要的因素之一。
无论如何,是他把简妮带到正义联盟的,他得对这个孩子负责。
他还记得他们对简妮的危险评级。
而且,关于简妮,莫菲希斯还有一件事需要确认。
“这里离我家还有三十公里左右。”罗德拿出一张购物单子,“我们先去超市买齐这些,呃,奥姆,我很好奇,你们亚特兰蒂斯人在海里洗不洗澡?”
“我们也会用类似香皂的东西清洁皮肤表面的污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