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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1章(第1页)

铁大统领身上的这件衣服,温蓝制作时可是花了一些功夫,她用做斗篷剩下的布料做面,拆了猎户的一件冬衣做里,里面铺上棉花,看上去像是一件给狗保暖的衣服,其实不然。这件衣服里面可揣着猎户给她的两块金子。只不过温蓝觉得那金子一锭太大,怎么揣着都不安全,她把它全数融了,柳成细丝镶在铁大统领的这件衣服里。除此之外,温蓝还给铁大统领做了一个狗牌,写明此狗的主人是她温蓝。把铁大统领穿好衣拴好牌,温蓝拍着它的脑袋叮嘱,“大统领,你可是我的身家性命,这出门在外,我要跟我寸步不离,听到了吗?”铁大统领十分听话地汪了一声。温蓝大喜,奖了它一根肉条。出了院子锁上门,温蓝牵着铁大统领的绳子回头看了一眼这山间小屋。她想,不知道这有生之年还会不会回来。也不知,那猎户会不会想起这处地方。在温蓝一步一回头地往山下走时,她并不知道这曾家大小姐为什么会与她同行。她更不知道她腰间挂着的钱袋主人其实是绵洲城巡府余怀远。而这个余怀远是曾大小姐心心念念的人。花影子说:小剧场:停下来打尖的时候,青峰问玄月,“爷,你为什么要把虎头符送给林芙蓉?”“没有为什么。”青峰不解地一笑,“爷,那虎头符可是御赐之物,那是为了方便您进出皇宫,您给了她,以后您怎么办?”“我一为国效力的臣子,没事进什么宫?”“可也不能给她。”“给你,你受得起?”“她受得起。”“当然。”温如玉这县令大人家的马车确实要比殷家的马车大,双匹高头大马拉车,还有一个职业赶车师傅。用现代的话说是开着豪华越野还配了个司机。曾家大小姐因为是走亲戚,带的东西也多,就换洗的衣服都包了两三包,更别说还有带去送礼的佳品。好在车大,放下行李后三个人还可以在车里悠闲地喝杯茶。只是苦了铁大统领,它一只狗不能坐在车里,让它跟着跑温蓝又心疼(重点是不放心)。最后铁大统领坐到了赶车人的旁边成了一个领航员。绵洲城跟于都城相比算是个大城市,这么比如吧,于都城如果算是一个县城,那绵洲城就是省会大都市。两者不能同日而语。从于都城到绵洲城约三百里,快马加鞭要上一天一夜,坐马车慢慢荡要个两三天。所幸沿途有很多小镇,吃饭休息没得问题。温蓝坐在马车里想,这古人出门真不容易,只是去拜个年,还要花如此大的精力与时间在路上,初一出门十五都不见得能返回家。这么一想还是现代好,汽车高铁飞机,早上在北方吃面晚上就可以到南方涮火锅,方便又快捷。走走停停到了傍晚,停了几日的雪又开始下了。马夫提议到了前面的小镇就找家客栈休息,天太冷马也吃不消。曾大小姐应允了。通过攀谈,温蓝知道这个曾家大小姐名叫曾紫黛,年芳十七,比林芙蓉长一岁。于是这个曾大小姐就让温蓝喊她姐姐。温蓝自然是不干,林芙蓉是十六,但她本人已经二十二了,二十二岁的喊一个十七岁的小姑娘为姐姐,她喊不出口。“还是你喊我姐姐吧,你一未婚女子让我这己婚妇人喊姐,我怕把你喊老了。”听温蓝这么说,曾大小姐也不推迟,甜甜的喊了一声芙蓉姐。对此,温蓝又有意见了。其实温蓝很清楚,这个曾大小姐肯定是知道她并不是猎户的妻子。因为曾县令是知道猎户的身份,而猎户也知道曾县令知道,要不然上次曾县令那般客气,猎户也不会照单全收。而且依曾县令的聪明,他定然知道身份高贵的爷是不会娶一个山野村姑为妻,说不准那县令还派人到玉守村去打听过。只要是个明白人,前前后后这么一打听,一定会知道她嫁给猎户是有猫腻。这中间的猫腻,曾县令肯定会在曾大小姐出发之前全数告诉她。他让曾大小姐与她同行,看中的并不是她是猎户的妻子,而是看中的是她是猎户的人。站队很重要。所以温蓝决定跟这个曾大小姐说开。“我不叫林芙蓉,也不是猎户的妻子,我之前是他的贴身丫鬟,叫温蓝。”“啊!”曾大小姐一脸吃惊,这吃惊并不是装的,她大概没有想到温蓝不是林芙蓉这个事实,“可是我父亲说……”“曾大人应该没说我是猎户的妻子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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