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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第1页)

随即他在院中铺了一张纸,提笔落下一句“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他搁下那只羊毫笔,揉了揉发酸的手腕,却觉得,写出来的字虽然流畅,却始终少了几分风骨。院中又刮起了一阵风,将桌上的纸张不知卷到何处,他亦未曾挪动动过半分,好似事不关己,任纸张快要消失在视野中时,方才挥手,顷刻间,纸张化为齑粉。“咳咳——”卢书成咳嗽起来,接着喷出一口黑血,血洒落在桌案之上,像一朵怒放的花,他看向血迹,眼中有几分不甘之色,“我的时间不多了…如烟…”有些无力,就像握不住手中的一碰沙,只能看着沙粒从指尖划过,酥酥麻麻,却怎么也抓不住。其实,他早已是强弩之末,支撑不了多久了。此时已是傍晚,远处的云朵被天边的余晖镀上了一层暖色,连带着阮羡鸾的脸也像抹了胭脂。沈陵阮羡鸾并肩行走,他侧过头看着阮羡鸾。只是她皱着眉头,似是在思索着什么。察觉到他的目光,阮羡鸾转过头来,浅浅一笑,天地间似乎骤然失色,她的脸清晰而又明朗,她就在他的眼前,这么近,这么生动鲜活,明媚如风。他有些失神,薄唇轻启,像是被抓住了小尾巴,转移话题:“师姐以为,那卢书成如何?”阮羡鸾目光定定,有些意外,她没想到沈陵会问这个。难道是因为她借口他“心悦”如烟,如烟却有未婚夫,还是个肩不能提手不能扛的秀才,自己堂堂来日沈仙君不如一个秀才而感到心里不平衡吗?呀,真是不该瞎找借口。于是她停住了脚步,对着沈陵道:“沈师弟惊才绝艳,有匪君子,照世如珠,是修仙界的一朵‘高岭之花’,那卢秀才怎及师弟千分之一?”被盲夸的“沈仙君”轻笑一声,他自然知道阮羡鸾说的不过是恭维之词,只是心底却不自觉的软化了:“师姐,我是问,那卢秀才,说的你信了几分。”阮羡鸾察觉到沈陵眼底的嘲笑之意,果然,沈陵大人有大量,作为男主角怎么可能小肚鸡肠呢?她开口,有几分懒散:“那卢秀才前言不搭后语,隐瞒不少,事情未必如此简单,我觉得该与客栈里的诸位同门商议一下,该如何是好。”毕竟按照原著的剧情,抓狐妖就在男主的主角光环,阮羡鸾和女主似乎毫无参与,而书中的情节是阮羡鸾与狐妖勾结,随即她爬上了沈陵的床,却并未上位成功,沈陵作为男主角,恨极了她,却碍于同门,不能动她,转头将那只狐妖擒获。而原著为了突出男主角的光环和霸总气质,还是让他一个人去抓的狐妖,一身白衣胜雪,凭着一柄无憾剑,一人之力,擒百年狐妖,天纵奇才!其实知道这一段时候,阮羡鸾简直恨不得把那作者打一顿,首先这个女配心高气傲,怎么会使出这种下三滥的手段,而且名门正派,怎会与狐妖勾结?待她穿了过来,越发觉得这个作者就是为了描写男女主角的爱情,别的地方都随意衬托,情节更是处理的不恰当,这种颠三倒四的玛丽苏若是放在后来,定是要被喷的体无完肤。只是作者发这本书的时候,正好是流行“霸道总裁爱上我”,那时候这本书倒是还收了一派粉丝,沈陵这个角色还被评论为“修仙界的清冷霸总”,甚至这个无比狗血的剧情还骗了一堆无知少女的眼泪。她面前的沈陵不知自己想什么,只是点头,表示赞同,意思就是师姐说的是,师姐说的都对。霍,清冷霸总,还是小奶狗。客栈中,五人正在吃晚饭,待吃过晚饭之后,阮羡鸾决定与大家商议。面前摆了好几大盘菜,济云帆夹过一根青菜,脸上有些过意不去。他小心翼翼问着阮羡鸾:“师姐,我们在外历练,每日住着最好的客栈,吃的最贵的菜,只是我记得师门给的银钱似乎支撑不起这么大的开销啊…”阮羡鸾看着有些为难的济云帆,筷子顿了一下,才想起,似乎师门给的银钱确实不够,但她只是为济云帆夹了一块红烧肉,劝他宽心,“无妨,师弟放心吃便是,这次历练只当是出门游山玩水就是,师姐的钱包支撑的住,放心便是。”济云帆夹住红烧肉,却有些吃不下去,“竟是让师姐破费了,云帆怎好意思?待回到师门必将还给师姐。”万轻舟难得与济云帆意见相同,“是啊,这医修说得对,他虽婆婆妈妈了些,却说的有理,我们都是男子,怎好意思用师姐的钱。”江婉婉正在吃着一块豆腐,嘟囔着嘴点头:“是啊是啊,二位师兄说的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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