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种要死要活一样的谈感情,可能确实不太适合他周时轲。他只适合在北城,在老头子的地盘,继续当一个游手好闲惹是生非的被宠坏了的公子哥。“又哭了?”周时旬凑拢过来,一把掀开周时轲的帽子。周时轲把帽子压下来,瓮声瓮气道:“不至于。”“还不至于,我看你挺至于的,”周时旬不刺周时轲两句他心里就过不去,“你不是挺机灵的吗?这次怎么栽了这么大个跟头,说吧,要是没有合同这破事儿,你是不是就准备不回家了?”周时轲:“我没说不回家。”“你差点就被人卖了,救命救命,我想到这个我就呼吸困难。”周时旬搓了搓自己的脸,严肃起来,“本来吧,我是一定要把你在江城的事情报告给爸爸的,起码得告诉大姐,但你既然开口了,我给你一次机会,以后不要再和他联系,听见没有?”周家的人骨子里都是说一不二的,周时旬虽然看起来花里胡哨不怎么正经,但是在这种问题上还是有自己的原则的。周时轲懒洋洋地靠在窗户上,跟没了骨头似的,像被人抽走了筋骨,“二哥,我是贱,但我还没贱到那个地步。”他还没贱到知道自己男朋友要把自己卖了还舔着张脸凑上去。下了飞机,早就在出口等候的司机接过两人手里的行李,周时轲突然停下脚步,周时旬回身看他,“怎么了?”周时轲没说话,从外套口袋里拿出手机,周时旬嘴角一弯,这个时候,该拔电话卡了不是。“砰”只见周时轲连带着手机都丢进了一旁的垃圾桶里,发出的声音挺大的,引起了路过人好奇的目光。周时旬走过去,揽着周时轲的肩膀带着他往前走,“果然是我弟,咱拿得起就放得下。”就像他说的那样。北城和江城相距一千多公里,不刻意制造机会,他和傅斯冕重逢相遇的几率几乎为0。一个人唱了六年的戏,最后以一地狼藉作为结束,他周时轲宛如丧家之犬,前途事业爱情,全部都在短短几天时间失去了。拜他自己犯贱,也拜傅斯冕所赐。周时轲放下窗户,闭上眼睛,闻着北城空气里熟悉的味道。柏树立于道路两侧,枝桠舒展伸向道路上空,将大片阳光戳得细碎然后洒向路面。不似江城天气变幻无常,也不似江城多雨,始终像身在烟云里。这里是北城,是他的家。这里没有傅斯冕。-两个阿姨站在周时轲房间门口,像是近乡情怯般一样,一个阿姨手里握着阿轲的行李,往房间里看进去,“这回不走了吧?”另外一个阿姨小声回答,“旬旬是这么说的,冲进厨房就嚷嚷让做阿轲喜欢的菜,说阿轲这次回来,就不走了。”“不走了好,不走了好。”正说着,周时轲从房间里出来了,他接过阿姨手里的行李,说道:“我睡一会儿,晚上晚饭前会下楼的。”房间门在眼前关上。两个阿姨对视一眼,同时觉得有些不对劲。以往阿轲每次回家,第一时间就是冲到他的车库里检查他的宝贝车,他可能还不知道,周时旬开走了他的一辆玛莎拉蒂,请国外赛车手的俱乐部改装的,车尾都被周时旬撞掉了一截。周时轲看着房间里的东西,在自己家里,关于傅斯冕的东西少之又少,但也不是没有。他从桌子底下将垃圾桶拖出来,从书架上抽出了一本高中的语文书,抖了抖,内里掉出来一张照片,是他偷拍的傅斯冕上体育的样子。照片里的男生清隽疏朗,神情冷淡疏离。其实,傅斯冕一直以来都是这样,只不过是他自己带了滤镜罢了。周时轲捏住照片的一角,接着,照片被轻飘飘地扔进了垃圾桶里。接着是傅斯冕从学校毕业那天,周时轲在台下拍的对方。傅斯冕给他送的第一件礼物,一个联名的玻璃娃娃,很贵,很贵,很限量版的那种娃娃,周时轲犹豫了,不是因为傅斯冕,而是因为这个娃娃现在已经停产了,市面上压根买不到。短暂的思考过后,周时轲打了一个电话出去。“阿轲?找我有事儿?”周时轲摩挲着玻璃上清晰的纹路,笑了笑,说:“我记得,你一直很想要tilili隐退前出的最后那一版娃娃,我送你。”“不反悔,你找时间自己来拿吧。”“你回来了。”周时轲垂眼:“回来了。”“不走了?”“不走了。”“艹,那说好了啊,不带反悔的!”不反悔,不后悔。丢完送完了一切和傅斯冕有关的东西,周时轲突然觉得很疲惫,他已经好几天没有睡过一次好觉了,回到家里,神经骤然松懈下来,困意立马就来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