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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4章(第2页)

程有麒说,“敬书,别忘了,我们待会儿去超市买两袋牛肉味的火锅底料!”

何敬书说,“好。还有买粉丝那些。”

白忍冬很怀疑,“牛肉味的火锅底料煮鸡肉,吃起来会不会怪怪的?”

程有麒说,“能有什么怪怪的,要怪也是怪好吃的。你说对吧,敬书。”

何敬书边挑拣蔬菜边点头表示同意。

看到敬书点头,白忍冬想,也许他们之前就这么煮过,所以就不好再质疑。

程有麒跟在何敬书身边边走边说。

“要买超级多的土豆!腐竹!茼蒿!!”

何敬书说,“还要买些海鲜、肉卷之类。对了,让冬哥帮我们写一下。”

白忍冬说,“只要是蔬菜都可以买一点,但分量不要太多,两天吃得完的就好。我们的冰箱太小,放不了东西。”

“两天吃不完又要上班,太浪费。”

程有麒拿着把青菜,一脸肯定地说。

“放心冬哥,买菜的事交给敬书。他很会拿捏的,又会讲价又会荤素搭配。”

有麒说的很对,今天买菜都是敬书在“打头阵”,无论是与摊主的“唇枪舌战”,还是对瓜果蔬菜的挑选。

而程有麒和白忍冬,则表现得呆若木鸡,只是紧跟在他身后帮忙提东西。

就像个“老父亲”带着他的两个傻儿子。

四年的矿区生活,两年的躺平

三个人一起逛街买菜时,程有麒不是来黏白忍冬了,而是去黏敬书。

程有麒的一只手,总是轻轻的拉着敬书外套的衣角,就像敬书的小尾巴一样,敬书钻去哪里看东西,他就跟到哪里。

敬书把买到的东西交给他提,程有麒开心地接过来,脸上洋溢着兴奋和快乐。

就是因为看到了这些,白忍冬才觉得程有麒对他和对敬书,大概是一样的。

因为有麒他很喜欢敬书所以就黏着敬书,等敬书走了,他估计只能黏我。

白忍冬不知道该高兴还是该感到无奈。

不考虑家庭情况,能和像敬书这样会买菜的男人结婚过一辈子,其实也不错。

现在的白忍冬完全没什么追求,他觉得人无法就是那两样,吃饭和睡觉。

这两件事只要解决了,就可以躺平。

虽然白忍冬对何敬书,不会产生其他特别的情愫,但是他对敬书的脾气性格,还有为人处事,倒还算挺欣赏的。

程有麒拎着大袋小袋,收获满满地说。

“冬哥不瞒你说,以前我每星期最开心的事情,就是和敬书逛农贸市场。”

白忍冬笑话他说,“你消失不见的腹肌,估计就是敬书帮你给磨平了的。你和敬书在一块,竟是顾着吃了吧!!”

程有麒有些心虚地说,“嗐!敬书根本不会炒菜!除了…煮美味的火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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