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当即信誓旦旦地保证着:“当然有,知道披头士吗?他们是我们利物浦本地人,后来火遍了全世界,他们唱得就是摇滚。”
“哦哦。”对音乐从不关注的老约翰应付地哼了两声。
他皱着眉回忆:“我好像有一点儿印象。”
詹姆斯继续信口胡诌。
他把未来描绘得天花乱坠,仿佛只要干了这一行,钱、名气、地位全都唾手可得。
老约翰和林德一个字都不信。
但他们也知道,詹姆斯做出这样的表现,无疑是执迷不悟,打算一条道要走到黑了。
最终,这件事没有得出任何结论。
老约翰既不赞同,也不反对。但在他看来,小儿子在离开学校,开始工作的那一刻起,已经算个成年人了。而作为父亲,是没办法硬去干涉一名成年人未来生活和工作的,孩子大了管不了,他又不可能养这孩子一辈子。
林德的态度比较坚决。
他根本是不讲任何道理地反对。
但詹姆斯才不想理他。
有种就再干一架,谁怕谁啊!!
“我已经长大了,混蛋林德。”
詹姆斯在心里烦躁地抗议着:“你不能因为比我早出生了六年,就永远只记得我比你小六岁这个事,然后因为这个事就要一辈子都把我当成小六岁的不懂事弟弟来管教,虽然我确实是比你小六岁的弟弟。”
所以,他是真不想搭理林德。
但他这种过于简单粗暴、或者说丝毫不委婉的叛逆态度,明显刺伤了林德的心。
这可是亲手带大的弟弟!
亲爹不在家时,自己拿过奶瓶,换过尿布,听他牙牙学语地喊哥哥,抱他出门晒太阳,扶着他学走路,为他擦眼泪鼻涕,帮他打架出头、写作业、开家长会……
现在长大了,翅膀硬了!
居然是这种态度?
林德根本不能接受这种现实。
他恶狠狠地瞪着不听话的弟弟,一气之下离家出走了(詹姆斯:你幼稚不幼稚?),并在第二天,找机会把兰斯打了。
卧槽!?
等——等等!
怎么回事?亲哥!亲哥啊!
你他妈到底是什么强盗思维逻辑?
不揍自己弟弟,跑去打别人家孩子?
然而,兰斯又做错了什么?
那个一向自恋的家伙也快疯了,左边那只漂亮的蓝眼睛被打青打肿一圈,看起来特别丑。
他用一只手紧紧捂着半张脸,气冲冲地跑来找詹姆斯告状:“你哥那个混账王八蛋!威胁我必须立刻开除你,要不然见我一次打一次。我让他滚去操自己,他就给了我一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