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初一被俩人喊了一嗓子,这才松开手里的红缨枪。
一屁股坐在雪地上,瞬间一头大汉,瞪着眼睛,喘着气。
这小子早被眼前的一幕吓傻了,上一世连条鱼都不敢杀的脆弱小废物,刚才居然亲手杀死了一头这么大的鹿。
此刻,看着躺在地上早已死去的大马鹿的眼睛,张初一想想都害怕。
赶忙闭上了眼睛。
“哦弥陀佛!有怨的抱怨,有仇的报仇,开枪打你的是李富贵,我只是救你出苦海,解决你的痛苦。
别找我!千万别找我!”
李富贵听着张初一嘴里念叨的词儿一脸黑线。。。
求富贵兄弟的心理阴影面积。。。
张春福先是拍了拍张初一的肩膀,一看这小子这样就知道脱力了,这种第一次杀生的状态装不出来。
得!先让他缓缓。
张春福走到大个子的尸体旁边,先是用侵刀挖出了大个子的心脏,比成年人拳头还大,在手里切了两半,一半喂给了青龙,正准备把另一半喂给黑龙。
一看黑龙正用后槽牙使劲咬着大个子的卵子,嘎嘣嘎嘣吃着正香!
这狗子吃惯了哪个部位,狩猎的时候就专朝哪个部位咬,这也是一种训练。
又切了点内脏喂给其他四只狗,剩下的肠子啥的掏出来挂在了一旁的树上。
这就是山里的规矩,不能吃独食,取之于大山,还之于大山。
这个规矩,一直从祖辈流传至今,也不是没有愣头青不听劝,没有孝敬山神,传闻最后都落的个凄惨下场。
可能我们的祖先早已悟透了生态平衡,自然规律,谁曾想随着人类文明的高速发展,好多人却倒着活,有时候干的那些事都不如野牲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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缓了好大一会,张初一才缓过神儿来。
这就是打猎?
想起了文松的那句经典台词:
刺激!
看着一旁的李富贵有条不紊的分割着马鹿的尸体,卸下四条大腿,顺着皮下骨头,又开始割肚子上的肉。
看着猩红的一大片鹿血,张初一心想着这可是好东西,听说大补,应该带个罐子来好了,也不知道吃了用鹿血做的血豆腐,对小初一有用没。
“大爷,富贵哥,我能帮忙干点啥?”
“你小子缓过神啦?在一旁学着点,猎人必须要学的一个本领就是收拾野牲口,怎么下刀不上皮子,怎么挑筋,怎么嘎断骨头。”
张初一点了点头,蹲在一旁看着李富贵收拾大个子。
“初一,你这两下跟谁学的啊?可别说我教你的啊!”
张春福在一旁笑着打趣儿道。
“俺们隔壁就是吴桥,那的人从小练武,小时候淘气,起哄架秧子,跟着学过一阵子,我在我爸单位食堂看过杀猪,我感觉位置都差不多,没想到瞎猫碰上死耗子,嘿嘿嘿。”
其实刚才张初一下意识的第一反应只是想救人,用力扔出红缨枪的时候心里默念眩晕一击。
眩晕一击:使用后,宿主的下次攻击对目标造成3秒钟眩晕效果,并附带5秒的减速效果。冷却时间5分钟,技能效果为必中,技能无法造成伤害。
使用完眩晕一击以后,张初一看着被技能定在原地的大马鹿,仿佛脑子自动思考预判出了下一步行动的最佳方案。
接下来一气呵成的必杀技仿佛早已在内心演练的多遍。
虽然上一世看了不少荒野求生的视频,也大概知道马鹿的心脏位置。
但张初一还是感觉到这跟系统的身体加成和兽人天赋紧密相关。
如果换成上一世的自己,当下动作应该是双眼睛紧闭,双手抱头,嘴里仿佛景涛兄一般瞪着俩大鼻孔,大喊一句:
“你不要过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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