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干舌燥起来,似乎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她本就没什么血色的脸更加苍白可怖。
从他的语气和手里的东西来看,为了止痛,那他只可能给自己注射一种东西!
“混蛋,谁让你给我毒品的?!”
脑子里轻飘飘的,嘴巴发干,隐隐的恶心想吐,一开始她只是以为这是失血过多后的正常症状,现在看来,完全是杜冷丁的副作用!
男人一点儿也没有反驳她或是为自己辩解的意思,一摊手,满脸无所谓道:“你怕什么,一两次又不会上瘾。再说这事药物,不算毒品,弄清常识。”
乔初夏用一种阴狠的眼神死死地瞪着蓝眼睛,丝毫没有之前的感恩之情。
毒品,如果可能的话,她一辈子也不想沾上这个东西!
因为,这世上她最瞧不起的人之一,乐辉就是靠这个起家的。
当然,一开始像他这样的小角色根本就是给老大们顶死的,干几年才有可能亲自碰上“货”,也无非是寄存和转移之类的任务。
乐辉直到三十五六岁时,才真正成了一方的毒品大户,垄断了从西南到京津沪地区的货物供应。
没有想到,如今她二十几岁了,一条命还是这样捡回来的!
蓝眼睛像是没看见她的杀人眼神似的,要知道,把她从浴室里弄出来,弄干净,这一趟活可是很累很麻烦,他早已经浑身是汗满是黏腻了。
“你干什么?”
眼看着蓝眼睛开始脱衣服,乔初夏大惊,粗着嗓子就吼了出来,喊完眼前直冒金星,阵阵晕眩。
“洗澡啊,不脱衣服怎么洗。”
蓝眼睛镇定自若,在陌生女人面前宽衣解带毫无不适应,不过他还有最后一丝廉耻,知道转过去背对着她,只留给她一个充满无限想象空间的后背轮廓。
咬紧牙关,乔初夏没再说话,男人不穿衣服的时候很危险,约等于禽兽,她觉得此刻还是闭嘴比较好。
而且,她不认为自己现在有什么能令这男人着迷失控的,眼圈赤红,头发散乱如疯婆子,半面脸颊高高肿起,衣服上还溅着半干的血渍,透着浓重的腥气,实在叫人毫无胃口。
蓝眼睛脱完了,往卫生间走,似乎心情挺好的,很快,他随着那哗哗的水流声,开始哼起《莫斯科郊外的晚上》。
乔初夏垂下头,刚要合眼,眼皮突地一跳,那个纹身?!
她绝对不会看错,在蓝眼睛背脊上那个简单而特别的图案,和自己身上某处位置上的一模一样!
☆、007他救了她(下)
“这算是你上次帮我‘含’出来的报酬,乔初夏。”
手机里传来程斐自得的笑声,以及嘈杂的背景音,周日的晚上,他这样的人自然有丰富的夜生活。
坊间关于程家的少爷曾有诸多猜测,但程斐的父亲程宜诺却是个很聪明的政客,独生子刚刚成年就被他送往国外读书,而程斐的母亲也移居法国多年,在太太圈子里并不算是高调的一位,母子二人都不会令他的仕途有半分影响。
所以他才会坐得那样高,那样稳,几乎算是滴水不漏,所以程斐才处处忌惮,在对待梁逸这件事上他只敢私下动作,算不上放开手脚。
乔初夏用完好无损的那只手握着手机,不等反应过来,程斐已经快一步挂断电话,最后传来的是麻将机“哗啦哗啦”洗牌的声音。
好人不常在,祸害遗千年,这话果真不假。
程斐若是那么容易就死掉,他早该死上千八百回了,当天他不过是被乔初夏砸中,加上失血才昏迷的。
据说他对这件事讳莫如深,谁问起来都一言不发,包括父亲程宜诺。程父愤怒又心疼,程斐出院后,一周不许他出门,罚他一遍遍抄写《孝经》原文。不想,程斐一口应承下来,没一句求饶,七天后程家书房里果然到处散着写满蝇头小楷的宣纸。
若是有人真的以为程斐这样的人是不学无术,那就真的错看了他,到底出身不同,家中又有文化熏陶,程宜诺自己就写得一手好字,莫怪乎一下地方视察工作便常常给予题字。程斐四岁不到便开始提笔习字,十岁以前就跟着北大教授学习中国传统文化,成年后又在英国著名的国王学院读书,专业是电子工程,如今已经拿到了硕士学位。这样一看,这位少爷也算是学贯中西,算不上太过纨绔。
乔初夏回国时一度惴惴不安,亦不敢将其中原委告诉同行的廖顶顶,登机安检时她的心差点儿跃出胸腔,生怕自己成了正在通缉的杀人犯。可直到现在,过去十天了,她还活得好好的。
“初夏,他|妈|的到底怎么了?你好好的想自杀?!”
廖顶顶回来时同样一身狼狈,之前身上的礼服早就不见踪影,穿了件明显是男人的衬衫,踩着一双人字拖回来。等她发现乔初夏面色不对,一掀被子,果然看到她试图藏匿起来的受伤的手。
“别他妈告诉我是为了哪个男人!”
她气得抓抓乱蓬蓬的发,打开冰箱取过两罐啤酒,本想给乔初夏一罐,忽然想起她不能喝,烦躁地拉开拉环,猛灌了一大口,呛得咳出来。
“顶顶,这是个……意外……”
乔初夏低下头,不知道该怎么跟她解释。
廖顶顶是个聪明的女人,就像她同样没法跟乔初夏解释自己和沈澈的关系,她只好闷声坐在床沿上,一口接一口喝啤酒。末了,她蜷缩着身体靠在乔初夏身边,喃喃道:“睡吧,等天亮了我们就老老实实滚回北京去。”
这座城市每分每秒都会涌来大批大批的外地人,或是求学或是求职或是短暂停留,却不想有人拼命想要逃离,兜兜转转却又只能再次回去,生活在这个四方形的巨大牢笼里,几乎喘不过气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