袋子里还有两瓶果酒,姜聆聿点菜的时候顺手点的。他从橱柜里拿了两个玻璃杯,粉红色的液体缓缓划过杯壁,沉入杯底。
天黑了,客厅的灯没开,只有餐厅分过来了一点光,很快窗外的霓虹灯也亮了起来,把这一方天地照得暧昧又温馨。
措初坐在沙发上,姜聆聿坐在地毯上背靠着沙发,他们有一搭没一搭的闲聊着,酒瓶已经快要见底。
罕见地,这是第一次姜聆聿作为倾听者,听措初给他讲他的过去。姜聆聿也不越界,问的都是一些无关痛痒的小事。
措初不厌其烦地一一回答,他的童年很纯粹,也让人羡慕。
小的时候就在牧场里疯跑,有先天的地理优势,爬山下水样样都干过。再长大一些,父母觉得他应该要去好一点的学校上学,于是措初去了大理。
桀骜不驯的野小孩,在学校里怎么都待不住。放假就和个朋友到处跑,被父亲鞭策着上了高中。到了高中措初发现自己真的不喜欢上学,于是假期和朋友一起组乐队,到熟人的酒吧驻唱。
未成年就自己摸索着学会了骑车,有一次飚车把自己摔进了医院,出院又挨了一顿打。
听到这里,姜聆聿笑个不停,边笑边去摸措初的背,那些伤早就好了,连疤都没留。
高考完,叛逆的小孩成绩不太理想,去了昆明一所民办的大学。
不到一个月,措初偷偷退学了,和曾经的朋友一起,白天去咖啡店兼职,晚上就继续组乐队去酒吧驻唱。
这一晃就是三年,直到酒吧有人闹事,年轻气盛的少年们和人打了一架。事闹大了,进了局子。这一闹,有人幡然醒悟,有人被家里强行带走了,乐队也就散了。
措初也不瞒着了,回家挨了一顿骂,气得父亲大半年没理他。但后来也就随他去了,他总是有自己的打算,父母数落他却从未真正干涉过他。
明明不是自己的人生,姜聆聿却听得眼眶通红,他知道这是羡慕。
措初从小就是自由的,他在爱里长大,所以他仿佛天生就具备爱人的能力。他洒脱桀骜,却有刻在骨子里的温柔。
姜聆聿想,措初对自己就是有着致命吸引力的。
不知什么时候他们一同坐在了地毯上,姜聆聿静静盯着措初,连眼睛都不眨,还要伸手去摸他的脸。
措初抓着他的手,好笑道:“干嘛呢这是?”
姜聆聿忽然凑近,携着梅子酒味的气息喷洒在措初脸上,酒精上头,他变得大胆。
他的唇贴着措初的下巴,低声呓语:“看看幸福的小孩。”
【作者有话要说】
每天都想让他们亲亲(捂眼)
周五见!
甜吗?
梅子有点涩,但两道带着青涩梅子味的气息交缠在一起,姜聆聿只觉得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