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知道了。”
丁乐赶紧问道,“请奇哥教我!”
“你不是喜欢男人,只是喜欢美好的事物。不信的话你转头看看周瑜,你对他有感觉吗?”
丁乐脑袋摇得跟拨浪鼓一样。
“这不就结了,王高杰除了多了把兵器,外貌上根本就是女人了。”
“原来是这样啊。。。”丁乐喃喃自语,眼神慢慢亮了起来。
林奇看他那样子,心中一惊。
这胖子不会是想当搅屎棍吧。
“你可别想着入股啊,那人这么邪性,而且现在还被人盯着,跟他凑一块指不定会卷进什么危险里。”
丁乐悚然而惊。
是啊,周冲光还尸骨未寒呢。
这要是一沾上,他老姐也保不住他。
林奇可不想这个好兄弟以后变成搅屎棍,又赶紧说道:“你跟白薇处得怎么样了?改天一起出来聚聚啊,把柔姐也叫上。”
“啊对对,哈哈,进展不错啊。上次吃饭聊得很开心,我感觉很有搞头。”
丁乐虽说胖了点,但实际上五官并不差。
一米八的大个子,皮肤白眼睛大。
那头红发改回来之后,白净又斯文。
怎么说呢,说不上帅气,但挺可爱的。
跟一般的油腻胖子不一样,穿衣打扮干干净净的。
形象完全不差。
跟他做朋友,绝对不至于反感。
加上身家不菲,绝对是个优质股。
“那你可得好好抓紧啊。”
“那必须的!”
丁乐顿时满血复活了。
只能说,两人不愧是发小,连审美都一样。
都喜欢成熟大大大姐姐。
作为无话不谈的好兄弟,是得一起出去浪一下了。
“听说西山那边有个露营点,咱们周末一起去玩玩如何?”
“行啊,那我等会去约白薇。”
到了下午,得到了丁乐肯定的答复。
白薇同意了。
出去玩不光是林奇的心血来潮,而是西山那块在原著有个很重要的道具。
王高杰前期能这么快起势。
跟在西山拿到的一块玉佩有很大的关系。
那块玉埋在放在一栋破败的古宅里,不是什么值钱物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