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瑾就这么堂而皇之的在两个五大三粗的汉子面前,抢车离开了。天边的光线愈发的强盛,一轮红日冉冉升起,马路上的车流逐渐变多。丁拾在医院附近的一个十字路口接了余瑾,看见他终于平稳安全的上车,他才松了一口气:“余先生,还好安全的接到您了,我都做好了头破血流的准备呢。”收到余瑾的消息后,他就马不停蹄的从家里赶到这边,准备硬碰硬的把余瑾抢出来。半个晚上没闭过眼睛,好不容易从医院逃出来,余瑾只觉得浑身都松懈了,困倦和疲惫也一起涌了上来,他伸手搭在太阳穴上用力的揉了两下,轻轻的道:“运气好罢了,可见老天也是站在我这一边的。”丁拾从后视镜里看了他一眼:“那现在是回酒店还是回老宅?”“先送我回老宅吧。”剩下的时间已经不多了,要是再不回去陶喆得疯,这会儿手机里肯定是上百封求他回程的血书,余瑾有条不紊的道,“然后你可以去做自己的事了,我定了晚上的机票,还是得麻烦你帮我把行李送到机场一下,我从老宅出来就直接去机场。”“好,那我等你消息。”丁拾说。——余瑾一出生就没有见过自己的父母,他和余格都是在老宅长大的,老宅很大很空,但只有他们两个人。十五年的时光,都在那个地方度过,他甚至恍惚的以为自己的余生大概也会一直以那个地方为家。直到余格的离开,死亡,为记忆中老宅蒙上一层血色。望着窗外熟悉的景色,余瑾面色复杂,哪怕是闭着眼睛,他都记得回家的路。转过这个路口,旁边是一道围墙,墙上面有一条很大的裂缝,再往前,有一片不种花只种菜的花园,花园的主人经常勤勤恳恳的拿着锄头在地里忙活……余瑾望着一路飞快往后退的景色,所有的回忆混合着风声全都被抛在身后,然后碎成无数斑驳的碎片,变成流光散向天际。一切都变了。围墙倒了,被一幢漂亮的别墅取代了,花园也不见了,被夷为平地。他怔怔的看着这一切,眼眸深处终于透出微微的茫然,这种表情与一向冷淡自矜的余瑾很不符合,但是当它真真切切出现在他脸上的时候,却又理所当然。他向下敛着的眼睫一动不动,连眼珠都不会转动一下,柔软的碎发散落在额头上,衬得他的肤色极白,他保持着那个姿势,宛如一尊雕像,可脸部的每根线条都流露出浓浓的悲戚,像是无声的默哀,又像是一首无言的苍凉挽歌。车在一幢很老旧的大门前面停下来了,丁拾道:“这就是了,知道您要过来,我已经提前请人过来打扫过。”余瑾抬起头,收拾好自己的情绪,嗯了一声,从丁拾的手里接过自己的手机,下了车。丁拾看着他走到门口,仍是不放心,把头探出窗口问道:“您真的不需要我守在这里吗?这一带治安不太好,要是出现什么意外……”“不会有意外。”余瑾的态度意外的坚定,他看着他,过了会儿,声音又慢慢的低了下去,“我需要点时间好好的静一静。”丁拾为他工作了三年,对他的事情了如指掌,当即也不再多言,点了点头,缓缓的将车开走了。余瑾打开了门,走了进去。这一秒,他似乎穿越了时空,又回到了十一年前,他穿着白色的外套,浅蓝色的牛仔裤,窝在沙发上咬着笔画画,而余格与他一样的打扮,安静的坐在一边给他当模特,但大多数的时候他都沉默的发着呆,一言不发。他和余格从小就学了很多的东西,养父母虽然不跟他们在一起住,但对他们的要求非常严格,画画,写字,弹钢琴,唱歌,国学……一样不落的都得学。所以他和余格的童年大多数都是很忙碌的,没有休息的时间。客厅的角落摆着一台奶白色的钢琴,余格喜欢弹琴,他喜欢听,茶余饭后,余格就会在这里坐上一个小时,弹琴给他听。就算过去了十一年,余瑾依旧清晰的记得那段时光,以及在时光中永不褪色,鲜活明亮的余格。夕阳西下,深红浅红在天幕上互相交错,像是被人徒手打翻的调色盘。清风携裹着花果的清香,如同一双温柔的手拂起窗口边的纱幔,悦耳的琴声叮咚,像是山间汩汩的清泉,悠远绵长。少年的十指在黑白色的琴键上翻飞,那双修长的手实在是好看,如白玉一般无瑕,骨节分明,指尖圆润饱满,像是天生为钢琴而生的一般。他的身体被夕阳涂上一层暖光,脸部线条柔和极了,黑白分明的眸清澈得宛如小溪,他轻轻抿着唇角,嘴角浮现着温润的笑,时不时的会随着音符而摇晃自己的身体,仿佛陶醉在自己指下的音乐世界中,开心无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