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狗小说网

乐狗小说网>我的修仙日记 > 第4章(第1页)

第4章(第1页)

“呵呵。”我感受到了他的一缕呼吸,他的呼吸附在我的耳边,温润又潮热,我感觉得到他笑了。他的嘴唇离我那么相近,他说:“是,荷,包。”他在我的耳边一字一顿地说道:“你,的,荷,包,被,盗,了。”☆、3饶是我眼前是一个再英俊潇洒高大帅气的男人,我也该觉得他是个神经病了。特别是当我手一摸,发现荷包果然没了踪影的时候。我一个娇生惯养的姑娘,出门在外同伴拿了盘缠跑了,我还莫名其妙出了一趟国,只得把自己身上所能搜刮出来的小首饰,都给当了当铺,好不容易换来的一些楚荆钱币,居然就这么被偷走了,被偷走也就算了,一个高大帅气英俊潇洒的男人,明明就见着了小偷摸我荷包,他千言万语都可以说,却非要用手指比一个圆形来跟我玩哑谜。我只能对眼前的男人说一句话,那就是:“您真雅致。”“你的黑眼圈也很别致。”眼前的白衣男子笑盈盈地看着我,可是他的眼神落在了我脖子挂的石头上。我原本已经红到了耳根子的脸,像是当即被浇下了一盆水,我往后左顾右盼了一番,偷我荷包的小偷估计也早就隐藏在了市井,没了踪迹。我叹了一声,也没心思跟眼前的男人周旋,脑子开始急速运转盘算接下来的路。我需要钱。可是钱从何来。我从这些左左右右围困的人群退出,仰着头看着这个浮躁的世界。写着“栈”的栈旗,我去求掌柜的收留我洗碗?可是我来历不明,就算说来自另外一个国度的百叶城,却连关文都拿不出来,别人只会怀疑我是个不干不净的小偷罢了。写着“酒”的小酒肆。难道去求酒馆老板收留我当小二,可是我同样来历不明。我一边思考一边朝整个小镇观望而去,试图找到一处我能够做的事情,却发现我在家里抱着脸盆喝了十五年的汤药,离了家门居然什么也做不出来。可是忽然我记起来一件事——我可是一个老成的肿脸黑眼圈姑娘,我认得字写得字,虽然不至于到先生的程度,但是帮人写写家书什么的,应该也是不成问题。只是现在我可是连买笔墨纸砚的钱也没有,眼下只有一个神经病美男子,我上上下下打量他一番,觉得见他衣着应该也是富贵人家。可能会见我可怜巴巴赏我几个钱。可是他还在饶有兴趣地看着我的石头——就是明无梦给我的那“夜明珠”,现在我怎么也不见它发光,只是变成了一块普通的,纯白的石头而已。但是我还是小心翼翼地开了口:“请问……”“你是需要钱么?”眼前的白衣男人像是看穿了我的心思一般,他的嘴唇微微张合,就这么脱口而出,眼睛还是一眨不眨地看着石头。“嗯。”我心虚地点一点头,然后说出了我的打算,“我想替人写家书,挣一些钱,然后还你笔墨钱。”“可是我怎么知道你会写字?”他还是笑盈盈地看着我脖子上的石头“夜明珠”,眉眼上挑,眼神里满是桃花意。若是要寻常姑娘见了必定魂不守舍吧,只是我也不知道他为什么要对这石头微笑眨眼笑盈盈。我心中只是一股恶寒。“我自然可以写字给你看。”我听见他的怀疑之后,心中自然有不服气,我也是看过杂书百来本,若区区几封家书都写不出,那我着实也太没用了。想到这里我骄傲地挺起胸膛,堂堂正正地说:“你想我写什么字。”“我的名字。”他毫不掩饰他的眼神。“小事一桩。”我骄傲地想道,随即自信满满地看着他,堂堂正正地说道,“那敢问公子姓名。”“耄耋。”白衣男子说道。“……”我。我看着他:“啊?”“耄(ao),耋(die)。”白衣男子说道,“因为我家兄弟姐妹老是早夭,而我励志要活到八十岁,所以替自己取名为耄耋(aodie)。所以耄耋(aodie)是我的信条,也是我的心头警言,也是随时提醒自己要为八十岁而奋斗努力的格言。”他居然还能一本正经地跟我胡扯。“啊?”我一时反应不及,随即扶起袖子探出食指,停留在半空之中,而后我转过头来也说道,“耄耋(aodie)公子你瞧,我可以写个‘啊’给你看。”白衣男子:“……”虽然我根本不信眼前这个男人刚才的鬼话,但是暂且还是叫他耄耋吧。耄耋太复杂,还是叫他活八十吧。活八十脸上笑了一笑,似乎不觉我话语离谱,悄无声息地转移了话题:“我知道有简单赚钱的差事。”这个世界上绝对没有简单又赚钱的差事。我说:“你说。”这时候他轻轻点头,嘴角还是噙着笑,他伸出双手来,他的手仍然非常好看,他伸出食指和拇指,两手合起来,再比出了一个圆形。又是哑谜?我看着他手指圈出来的一个圆,心里没由来的一阵不耐烦,没好气地说道:“荷包蛋?”这次活八十再没跟我玩文字游戏,他的目标明确简单直白。“你脖子上的石头卖给我。”活八十的眼神直直地落在了我脖子上,再度看着那块纯白瑕疵的小石头,仿佛他看着的不是石头,也不是“夜明珠”,而是一个一笑倾国再笑倾城的美少女。这股命令的语气让我觉得生气:“凭什么。”我脾气一上来冲了脑袋,转身就要走。我就算跪在地上求客栈掌柜收留我洗碗,我都不想跟这个人有什么牵扯了。周边有一些年轻的姑娘来来往往,见着活八十的脸,都是止不住的回头,眼神一再在他的脸上流连,一些姑娘在看见我的时候,脸上有时候会有莫名其妙的敌视,有时候会有一些莫名其妙的轻蔑。我心里也是窝火,胡乱在这镇上走着步子。因为美妙的睡眠而来的好心情,就这么被一个莫名其妙的男人一扫而空了。我望一望头顶上碧蓝色的天,没由来地想起来明无梦:要是明无梦在,我还会受这样欺负?我脚下匆匆,穿过镇上的街道,一时之间就经过了客栈门口,心里还想着要进去下跪求掌柜收留我洗碗呢,我踟蹰了一会儿,往后一回头,赫然还看见那个白衣的怪男人耄耋跟在我的背后,他见我眼神过来发现了他,他还冲我招招手摇摇头以示友好。虽然这个男人的行径实在是让人心里发毛,可能也是因为他的一张脸,他的所作所为恐怖点降低了许多。木质的客栈看起来有一些破旧,隐隐约约闻得到一些酒香,此时此刻客栈内看起来热闹非凡,小二甩着帕子忙得前俯后仰的,脑门上亮晶晶的都是汗,连看起来像是掌柜的胖男人,站在算盘面前打算盘都打得来不及抬头看,我心里料定,现在我就算立马跪在里面喊一声求收留,他们也抽不出一点时间来发现。想到这里,我咬了咬下唇,再恶狠狠地回头瞪了这个男人一眼。说来也是奇怪,明明是我自己弄丢的荷包,不关耄耋一丁点关系,他跟我原本就是陌生人,本来就没有义务替我抓小偷。可是我的愤怒却还是顺利地转嫁在了耄耋的身上。我才不想让活八十看见我跪在地上求掌柜的样子,于是我转回头匆匆就跑,我想找到一个神秘的拐角,随后轻轻松松把活八十甩掉,而活八十肯定也会觉得跟着麻烦,而放弃对我石头的执念。想到这里,我便撒开步子一路奔跑。可是我一个十五年来天天睡不好觉的姑娘家,跑几步不昏倒已经是谢天谢地了,怎么可能跑得过活八十?!我还没跑到前面那个神秘的拐角,活八十居然脸不红心不跳地跟我并肩,跑到了前面那个神秘的拐角之后,冲我又摇摇头招招手露出一个和善的笑。完了。我遇着的不只是一个神经病,还是一个变态。

已完结热门小说推荐

最新标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