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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52 章恶魔在人间 (第4页)

这也是周小沁唯一的软肋。

与周小沁的固执善良完全不同,朱欢欢自私自利、心胸狭隘、贪慕虚荣。只要有好处可以拿,只要能过上奢侈的生活,她愿意付出一切。她甚至可以把自己的良心活生生剖出来,放在天平上秤斤注两地卖一个好价钱。

如果把她的脸换成周小沁的脸,再把周小沁的血输入她的身体,带去做dna鉴定,那么自己就能拥有一个可以随便摆布,任由拿捏,一辈子都只能仰赖自己鼻息而活的好妹妹。

这个念头一旦成形就再也无法消去,富豪很快就找到了朱欢欢寻求合作。

可以想见,本就不是什么好人的朱欢欢几乎没有一秒钟的犹豫就选择了出卖自己的好姐妹。

他们通过整形手术,把朱欢欢的脸换成了周小沁的脸,又骗周小沁去捐血,从而夺走她的身份。dna检测在舅舅的眼皮子底下顺利通过了,那笔巨额遗产也转到了朱欢欢手里。

周小沁的脸与母亲的脸有八分像,不做dna检测,舅舅也未曾怀疑过朱欢欢的身份。

到了这个地步,周小沁已经没有存活的必要了。

富豪并未亲自动手,而是以“历练”的名义,把这件事交给朱欢欢去做。

朱欢欢收买了几个亡命之徒,把周小沁绑架到荒郊野外,割了脖子,砸断手脚和脊骨,又在脸上和手上淋了硫酸,丢弃在一条水渠中。

他们以为被割断了喉咙的周小沁必然已经死了,但周小沁福大命大,竟然被一个野钓的路人救回了市区。

警察通过周小沁衣服上的图标,查到了阳光孤儿院。

被朱欢欢收买的院长本不想承认周小沁的身份,但他们的数据库里保存着每一个孤儿的dna信息,只要警方两相对比,一切罪恶就都掩盖不住了。

于是院长不得不承认,这个被暴徒残害的女孩的确是他们养大的孤儿,名叫朱欢欢,在兰华城读大三,今年二十岁。真正的朱欢欢及时赶到医院,拿出手机里的照片,向警察证明了周小沁的身份。

两人身高一致,体态相同,血型一样,就算互换了容貌也没露出破绽。

于是在所有人众口一词的指证下,周小沁就这样变成了朱欢欢。警察时时刻刻守在她病房外,朱欢欢想要再次下毒手都找不到机会。

也不知是谁的幸运,醒来之后,周小沁竟然失去了记忆。无论警察询问什么,她都一概不知,她甚至不知道自己究竟叫什么名字。

警察找不到有用的线索,慢慢也就放弃了追查。而重伤之中的周小沁则被孤儿院院长接回去,放弃了治疗。

她脸上的皮肉慢慢糊成一团,纠结成疤,最后连嘴皮子都长拢在一起,再也无法开口说话,十根指头也是同样的状况。

她下身瘫痪,容貌尽毁,口不能言,还失去了全部记忆,就这样人不人鬼不鬼地生活在阳光孤儿院。没有人会在意她的死活,也没有人会照顾她的衣食住行。

她只能像只爬虫一般苟延残喘。

而朱欢欢则会搭乘豪车,穿着华服,带上礼品,在众多保镖地簇拥下,定时来到孤儿院探望这位好友。所有人都以为她是周小沁,她现在认祖归宗,成了富家千金,却还没忘了儿时的情谊。

看着她的脸,真正的周小沁有时候也会觉得熟悉、怪异、茫然,却说不出哪里熟悉、怪异、茫然。

她感觉得到,这位好友并不是真的关心自己,也并不愿意来探望自己,却不明白她为什么还要这样做?她图什么?图一个不忘本的好名声?

周小沁已经忘了,世界上有那么一群人总是以吸食别人的痛苦为乐。看见别人在地狱里挣扎,他们非但不会同情,还会爆发出畅快的大笑。

这群人有一个共同的名字,那就是恶魔。

而朱欢欢就是这样一只恶魔。面对生不如死的周小沁,她没有一丝愧疚和悔意,只有满足和愉悦。看着周小沁在绝望里沉浮,她只觉得神清气爽,无比快慰。

或许是因为老天有眼,在这样的浑浑噩噩中过了一年多,无人照顾的周小沁偶尔有一次从轮椅上摔下来,撞到了脑袋,并因此恢复了记忆。

看看自己人不人鬼不鬼的模样,想想那些莫名绑架她的匪徒,再看看如今顶着自己的脸享受优渥生活的朱欢欢,她还有什么不明白的?

她的身份被朱欢欢偷走了!而她所遭遇的一切,必定都是朱欢欢在背后搞鬼。毕竟朱欢欢如今的“亲哥哥”,就是曾经与她有过一段的富豪。两人背地里达成了何种协议,稍微有头脑的人一想便知。

仇恨的火焰日日夜夜灼烧着周小沁,令她产生了宁愿放弃生命也要向那两个人复仇的决然想法。于是乌芽芽便蒙受召唤,来到她面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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