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林宿当舔狗的第五年,我为他挡刀而死。
死前未多看我一眼的是他。
可后来,疯了一般抱着我骨灰,闭门不出的,也是他。
重生后,我以为金石为开。
却听见他给我哥打电话,笑得冷酷:“五亿的地皮,换你妹的骨灰怎么样?”
1
“先生已经抱着夫人的骨灰把自己锁在房间里三天了……”
这是我重生后听到的第一句话。
上一世,我为救林宿,替他挡下了仇家的致命一刀。
倒在血泊里时,我用尽最后一丝力气,想在生命的最后一秒触碰一次心爱的人。
但他手一抬,我的指尖只触了片虚无。
影影绰绰里,只有他逐渐远去的背影。
以及,凑在女人耳边的低语:“安安,被吓到了吧?不怕啊,不怕……”
女人点点头,娇小的身躯靠他更近了些。
他一次也没回头。
回到现在。
我手一松,陶瓷盘子落到了地上,出一声脆响,汤汤水水撒了一地。
2
这不能怪我不够沉稳。
我此刻的心情,用个不太恰当的词语来形容就是。
范进中举。
在嫁给林宿之前,我当了四年舔狗。
大学报道的第一天,我就对我的同班同学,林宿,一见钟情。
那个时候,隔了一条马路,远远的。
我看到一个男生站在一棵郁郁葱葱的香樟树下。
牛仔裤洗得白,身形清瘦却站得笔挺。
心跳就突然没由地快了一拍。
人都说,女追男,隔层纱。
从小到大,课桌里那一封封字迹不同,精致小巧的情书,更是让我从未质疑过自己的女性魅力。
但我想,我和林宿中间的这层纱,大概率是用防弹材料做的吧。
我每天雷打不动给他早安晚安,他说我烦。
辛辛苦苦跟陈姨学做了一个月的便当,最后的结局是放凉后被他扔进了垃圾桶。
网上说追人要用真情打动,于是我手写三千字小作文,结果他转我八块八,备注是稿费。
可事情在某天迎来了转机。
当林宿拦住来我们学校演讲的本市知名企业家,递上策划案拼命自我介绍时。
我冲过去搂住了那位企业家的肩膀,吊儿郎当地喊了声爸。
……
富二代圈子里的朋友都劝我,她们说林宿就是个渣男,我跟他结婚不会有好结果的。
但我摇摇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