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愧是主|席,时隔一年,回来就是死亡质问。而且,还有点像愁肠百结辗转反侧的怨妇。为什么?喜欢能有什么为什么?天可怜见,难道他季言礼喜欢奚野用了一丝一毫的理性思考审慎推理和逻辑判断吗?奚野哪里好?季言礼很难说出来,事实上,他倒是可以说出来奚野哪里不好,而且可以不留情面地数出浩浩荡荡大几十条。但喜欢就是这样的东西啊,不喜欢的人,优点就像淋了太多巧克力酱的冰淇淋,混着奶油黏糊糊得淌了一手,可憎可恶过犹不及,而喜欢的人,缺点又何尝不像纸窗花上的镂空,每一个都透出背后的光,纸纹是花缺口也是花,可怜可爱恰到好处。又或者连他自己也解释不清,为什么那天醉酒后大雪纷飞的路灯光晕中,是奚野捧住了他的脸,又或者,为什么他从记事起,哭的次数屈指可数,而每一次都碰巧是在奚野面前。“你的问题我很难回答。”季言礼慢慢开口道,“不过,我其实更好奇的是,为什么你要喜欢我。我觉得你的喜欢,更像是一种欣赏和赞美,是对我的认可,其实我是非常感激这一点的。但如果翰林成绩最好的oga不是我,或者,当初高一进校风风火火到处抓人违纪,而他忙着和主|席团的学长学姐以及校书记打通关系,提前拿到了竞选的内部信息,他说自己要当主|席,请季言礼帮忙,季言礼自己的事情做不完,还依然熬夜帮他润色演讲稿、做报表、排版宣传海报、积极帮他拉票。江启锋想,如果不是喜欢他,谁会心甘情愿地无偿做到这个程度呢?江启锋深深叹了口气,指尖划过长期闲置的桌椅,留下一道灰尘的痕迹。他靠在门框上,回想了过去每一个蛛丝马迹,最后却发觉,季言礼对他笑了那么多次,温和的、赞同的、宽容的、礼貌的、亲切的、感激的,却没有一次像刚刚进门一瞬间那样,笑得眼睫低垂,唇角却上扬,一瞬间仿佛冰封乍破春风拂柳,让人怦然心动。只是心动的不是他,是季言礼。“你还是说错了两点。”江启锋缓缓开口道,闭上眼,黑暗中感到一阵从未有过的无力和疲倦。“的高二生,急匆匆地从他面前跑过去,一晃神看见了他,又急刹车停下来,大喊道:“学长!不好了!”季言礼问:“不着急,怎么了?”“西门外有人打起来了!打得可凶了!有个是我们学校的学生!你赶紧去看看吧!”季言礼快速思考了一下,这个高二的颇有些眼熟,应该是在沈微澜手下当纪律部干事,他肯定见过。不过季言礼现在已经不是学生会的成员了,有什么事情还是应该放手让沈微澜去做,于是安抚道:“不着急,我去找教导主任,你去找沈微澜,不要一个人冒冒失失冲过去,很危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