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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第1页)

「王大少没有将她列为未婚妻候选人的原因谁也不知道,不过我猜她一定曾经非常努力;努力而没有成果,难免心中气堵,所以才会做出不合宜的事。」孙月想了想,又道:「人跟人之间的缘分,是说不清的。美丽得那么耀眼的柯小姐,在喜欢她的人眼中是夜明珠的存在,而在不喜欢她的人眼中,只是一枚过亮的电灯泡,看了扎眼。或许王大少觉得她太亮了吧。」说完,笑了。

「反正我对这支电灯泡没有好感。」孙宜平哼道。她这个人就是主观,只因为看到柯立欣对孙湉湉的态度不佳,就此便再也没有改观的可能,决定讨厌到底。

「又不是什么相干的人,妳挂记着喜欢或讨厌,不嫌浪费力气吗?」孙湉湉将吹风机接过来,按掉电源,卷着电线收好。

闲话到此暂停,先办正事。孙月坐在床的一角念着明天的行程。

「明天早上六点在前厅集合,骑马去山上的马场。早餐备在马场的餐厅,开饭时间在八点半左右,所以我们还是在出门前先吃一点食物垫胃。

基本上一整天都是在马场活动,下午的活动分别是打马球及打高尔夫球。姑爷应该会打马球,到时小姐坐在一旁看着就行了。晚上直接在山上的山庄休息,会有按摩师过来服务,舒缓激烈运动过度的筋骨。」

「我们就不用请按摩师过来了。只是早上骑马两个小时,接下来就坐着看人打球,身子骨没那么疲倦。」孙湉湉说道。然后想了想,又道:「明天妳们也不必过去了,留在这里处理妳们自己的事吧。」

「这怎么可以!如果妳觉得我们两个都去显得太招眼的话,那去一个不就成了。」孙月明白小姐在想什么。

孙宜平接着道:「小姐,妳别多想。虽然这几个千金小姐今天『忘了』带贴身助理出门,可是我后来听到那几个小姐在晚餐之后跑去打电话,都说要叫助理火速赶过来。既然大家都有贴身助理作陪,那我们两个跟着妳,也就不会显得突兀了。」

孙湉湉并不是怕别人侧目于自己的排场大,才让两人不要跟着出门。

一则是因为她知道她们身上还有许多公事要做,没必要随时跟在她身边做些提杂物打伞的小事;最重要的是,她不喜欢别人拿看稀有动物的目光看着孙月两人。

孙月和孙宜平几乎是现代社会已经绝迹的家生子出身,是千金小姐身边的管事大丫鬟,而且还是聪明出色、学历傲人的那种。以孙家的低调,这种事世家老一辈或许有所耳闻,却没有太多机会见识到,年轻一辈的就更不用说了;要不是因为王家孙家联姻,让孙家出现在众人瞩目之下,连带着许多事也被打听出来的话,谁会相信在这个年代还真有货真价实的家生子大丫鬟的存在,连已经连续五十年蝉联r国首富的王家,虽拥有四、五百年贵族荣光,到如今这一代也不再有家生子这一类人物的存在了。他们家族的公子千金们身边当然也配备了一堆人,保镖、司机就不用说了,甚至还有伴读伴玩的呢,不过都是从公司员工里聘请来的,或家族里的旁支挑出来的,全都是纯粹的雇佣关系,没有半点基于情义的相随。

所以孙月、孙宜平这两人在其它人眼中,就跟保育动物一样稀奇,也难怪今日一整天,两人都被贵妇们围着问东问西,扰得不胜其烦。这些人虽然不会失礼的将疑惑直接说出口,可是眼底的意思却非常容易解读,她们全身上下都在无言责问着:都什么时代了,怎么还有人那么奴性,自愿当别人家养仆人,去低人一等?

目光轻鄙的同时,却又对孙湉湉艳羡不已,恨不得自己也可以有这样的风光。

孙湉湉不喜欢那些人看孙月、孙宜平的眼神,更不希望两人受到委屈;虽然这两人的能力与个性都比她强悍太多,不会轻易被人所伤害,但不能因为这样,就对一切视而不见,不作处理。

「小姐,不管妳在想什么,明天至少要有一个陪在妳身边,妳抗议是没有用的。」孙月下巴微扬,明天的行程安排就此定下。

孙宜平点头,从镜子里和小姐的目光对视,道:「妳现在的心思只要放在姑爷身上就好了。他不好对付,就该全心去对付,别分心到无关紧要的地方了。其它的,有我们在呢!」

两票对一票,孙湉湉也只好妥协。承认三人之中,自己果然是最弱的那一个,想帮人都不够看。吁了口气,拿过梳子梳头,等会准备睡觉了。

孙月站起身,开始铺床、拍松枕头。沉默了一会,轻轻说道:「小姐,妳也别怪我们强势。之前……敏伦姐就是太顺着大小姐了,才会帮着大小姐瞒天过海弄出那些事。要是有个好结局也就罢了,偏偏变成那样伤了自身也坏了家族脸面。大小姐的将来不管过得是好是坏,心口都划着一道伤,再快乐也有限了……小姐,妳这一生,一定要平平顺顺的。」

孙湉湉怔怔望着镜中的自己,想到自家姊姊的事,总不免唏嘘。

「我们不知道爱情是什么,也不知道它到底比生命贵重多少,可是如果它得以身败名裂做代价的话,无论如何,我们一定会阻止。」孙宜平坚定道。

这是个太沉重的话题,孙湉湉不想谈下去,以开玩笑的口吻转移道:「是啊,所以我最好爱上自己的丈夫,这一生就安全了,对吧!」

「……如果可以,还是别爱了吧,喜欢就好了。」生性理智的孙月一直是这么想的。「爱情」两字实在是太疯狂危险的字眼,尤其对小姐这样出身的人来说,她的人生,乃至于她对配偶的态度,都不应该被「爱」这个强力毒药般的字眼给污染。

「是啊。说的也是。」孙湉湉想了想,笑了。她心中向来也是这样打算的。

爱与不爱的问题,她从来没有担心过。眼下,还是让她想想要怎么喜欢上那个将会与她共度一生的男人再说吧。

那样的强势,心计又如此之深,要喜欢上他,实在很有难度呢。

「还好吗?」王子齐控制着爱马的速度,始终跟随在孙湉湉身边,与她并行。

「还好。我的骑术不佳,只能在这种速度中行进。你别委屈自己了,跟他们去跑跑吧。」

「不了,我陪妳。」

「我很慢的,而且我有宜平跟在身边,不会有什么事的。」

「我跟她,怎么会一样呢?」王子齐对她微笑。当然是不一样。算了,随他吧!

于是也回他一笑,专心驾驭,不说话了。

孙湉湉并不常骑马,身为书香世家的小姐,不擅长体能类活动是理所当然的,所以她极少在这种事情上用心。马术是贵族活动之一,学会基本的驾驭就算了事,从来没打算学精到足以参加马术比赛的程度。

她并不热中户外运动,可是她知道骑马这项活动肯定是王子齐热爱的活动之一,光是看他拥有专属的名种马便知道了,更别说王家的祖上本是以赫赫军功跻身庙堂,历代以来出了不少名将,对武术马术的娴熟专擅也是想当然耳的。

王子齐的爱马是纯种的阿拉伯马,栗色马身,肌肉贲扬,充满力量,纯黑色的马尾呈现健康的油亮色泽,蹄声轻快,显得精神奕奕,像是随时可以狂奔千里。此刻的小跑步对牠来说实在是难以忍耐的缓慢蹒跚,从牠不时嘶叫扬首来看就知道了。

与他同行的友人早就忍不住策马在山林间奔跑,其它女士也不甘人后的追了过去。

半个小时下来,孙湉湉已经远远落在最后头了,她并不急着跟上,很能悠哉的自得其乐,如果王子齐可以不那么充满绅士风度的始终跟随在一旁护花的话,她想她的心情会更好一点。东恒山群自古以来都属于皇家和贵族的狩猎园林,王家拥有其中的一整座山头。在王家的私人地界规画了这一条马道,环山而建,像这样悠闲跑马一圈大概需要两个小时的时间。沿路都是千年未经砍伐的珍贵参天古木,非常原始壮观,没有一点城市污染痕迹。在这座受法令保护的山林里,除了自行车与马可以进来之外,任何会污染环境的现代化交通工具都是不被允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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