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尽管说,迟早我会咬回来的,你也别想有什么好果子吃。”
丰景明却听不进去了,莫名的,他脑海中只余下一个“咬”和那张薄厚适宜、泛着红晕的唇。
中邪了一样。
好一会儿才稳住心神,他暗骂自己定力不够,竟然能被这样的人轻易勾引。
人总是这样,内心深处越是渴望,表面上便越是要做出嫌恶的态度,好像这样才能够掩盖那层肮脏的心思。
丰景明欲盖弥彰地皱了皱眉头,声音带着几分避之不及的嫌弃:“别用你沾过口水的筷子碰我的,你不嫌脏我还嫌脏呢。”
周眠这下可来劲了,他跟这人作对已经几乎成了本能了,对方一旦表现出厌恶什么,他是一定要做出来恶心他的,就算恶心不了,让对方难受一下也是好的。
于是他马上伸出筷子眼疾手快地夹住丰景明的那块清水白菜,微微偏头,在男人意味不明的眼神中笑眯眯地送入口中。
“很脏吗?”青年舔了舔唇问。
“那可没办法了丰总,为了陪我吃饭,你可只能忍忍了。”
青年得意洋洋的用眼尾瞥人,本以为丰景明又会像以前一样一点就炸,没想到对方看他一眼,竟然忍了下来,对方甚至还平静地伸手夹了一筷子西红柿炒鸡蛋。
周眠下意识伸手截下,嘴里嚣张、挑衅的话一刻都不停。
他生的好看,眉眼扫视过来的风情简直像沉溺在蜜罐营养液中的、被不着痕迹驯养的人鱼。
他的恶劣嚣张仿佛都是在主人允许的范围内张扬的。
也因此毫无攻击力,甚至叫人心痒地想揉一揉他唇下泛红的小痣。
这样僵持没一会儿,丰景明沉默以对的态度便让周眠觉得没什么意思了,加上他之前偷闲吃了点零食,现在差不多已经饱了,便要收回筷子。
丰景明眼底闪过几分莫名的可惜,很快,他便恢复语气道:“庄池说你中午不怎么爱吃饭,但得把这碗米饭吃完。”
他说着,语气有些嘲笑:“周眠你还是宝宝吗?吃饭得要人陪着,要人看着才能把饭吃完?”真不知道是谁给这人养成这样的性子。
周眠是个成年人了,这番话在他耳中显然是彻头彻尾的羞辱,他气的眼尾都有些泛红,咬牙切齿道:“丰景明你最好闭嘴。”
简直像是要被气哭了的模样,但这样气弱的模样还没维持两秒钟,周眠便将饭盒剩下的饭丢进了垃圾桶。
青年的语气气急败坏:“我不吃又怎么样?”
丰景明知道周眠这人就喜欢跟他唱反调,于是冷声道:“不识好歹。”
穿着风衣的男人收拾好碗筷,转身离开了办公室。
周眠仍然是一副气恼的模样,他一边气丰景明狗嘴里吐不出象牙,一边气庄池管他太过。
他们两个只是谈恋爱,又不是结婚了,哪怕结婚了,也没有任何人是被另一半这样时时刻刻把控在手里的吧?
连饭量的多少都要在对方的管控下,简直叫人无法理解。
他是个有自我意志、自我能力的人,并不是任何人手中摆弄的玩偶。
但终归没有人是站在周眠的角度这样想的,没有人想周眠是否愿意接受。所有人都觉得庄池这样的做法多么贴心,所有人都觉得庄池是如此深爱着周眠。
也因此,就像丰景明说的那样,大家都觉得是周眠不识好歹,身在福中不知福。
还是初春,傍晚的天气还是凉意阵阵,下班的时候已经五点半了,员工们陆陆续续地打卡走出公司大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