鸡肉便是这冬瓜蛤蜊汤的灵魂,炖煮至软烂的鸡肉肉质鲜嫩,每一口都充满了肉汁的香浓,口感细腻。
这道菜就像是一位浪漫的诗人用他细腻的笔触描绘出海洋与大地的和谐画面,让食用者沉醉其中,回味无穷。
“这汤,太鲜了!”傅子晋现在也和徐尽欢一样了,吃饭先喝汤。
一碗鲜汤下去,种花的疲惫都消去大半。
“好喝你就多喝点。”这时候徐尽欢突然想到什么。
“我忘记煮饭了。。。”他就说,今天好像少了点什么东西。
“我可以不吃饭。”这美味的菜在眼前,根本不顾上扒拉一口米饭好嘛。
“要不我再去烙两张饼吧,对了!我家有玉米卷。”之前他做玉米糊的时候剩下一些,做成了玉米卷,这玩意儿可以放很久。
话说完徐尽欢已经将玉米卷拿过来了。
“你闪电侠啊?”他刚刚花了多长时间拿东西来着?自己不就喝一口汤的功夫吗。
“是啊,闪电侠。”徐尽欢没有再继续这个话题。
而是拿起一片玉米卷,夹起一些芹菜豆腐在上面卷成卷,慢慢一口下去,非常满足。
“你也试试。”徐尽欢将指着一旁的玉米卷。
学着徐尽欢的吃法。
“好吃!!你是怎么知道这种吃法的?”
“你不知道吗?”
“没见过。”傅子晋摇头。
“这孩子真可怜,这么多好吃的东西都没吃过。”徐尽欢感叹一声。
接着夹起一块软嫩的猪蹄。
什么叫软嫩,什么叫入味儿,徐尽欢牌糖醋猪蹄告诉你。
酸甜可口,咸中带鲜,胶原蛋白丰富,入口即化。
傅子晋一个不喜欢吃任何带肥肉的的食物的人,此刻都一块一块的将猪蹄肉往嘴里送。
“老弟,好吃这俩字儿,哥都说腻了。”傅子晋已然有些口齿不清。
吃徐尽欢做的饭还有时间说话?那是对他的一种不尊重。
“我以前不是什么期待感很强的人,但是自从认识你之后,吃你做的饭就是我的一种期待。”
傅子晋都要感动哭了。
徐尽欢:“要不是知道你家情况,我都要以为没认识我之前你过的都是什么苦日子了。。。”
“别怀疑,就是过得苦日子。”在没吃到徐尽欢做的饭之前他觉得食物这种东西,凑合凑合就行了。
在认识徐徐尽欢之后他发现他错了,凑合不了。
认识了徐尽欢就相当于认识了一部行走的美食栏目。
“阿徐,还好我当初脸皮厚跟你打了个招呼,你人好留我吃了一顿饭,否则我都不知道人间竟还有如此美味。”
“你知道么,这一个月我胖了五斤,曾经的我根本不知道胖是什么,现在我知道了。”
“那这块肉你还吃吗?”徐尽欢看着碟子里最后一块猪蹄。
“吃。”说完毫不犹豫的夹走最后一块。
小花在笼子里默默看着桌上的食物被一点一点消灭光,直到最后一块肉被傅子晋吃掉。
终于忍不住哀怨的“喵”叫一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