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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吃瓜吃到自己身上(第3页)

她大步踏进学校。

可能是对音乐的执着,原身选了播音系,但是……原身可能理解错了,播音并不等于唱歌,而是更倾向于配音和主持一类的方向。

再一个就是因为苏冉唱歌就很好听,她听说当初苏冉就是靠唱歌才让陆清衍对她倾心,于是原身想东施效颦。

可是她就一副五音不全的嗓子,打比方,把刀架鸡脖子上,鸡唱得都比她好听。

让她唱歌比杀了她还难,这一点倒是跟她一模一样,没穿之前的她,同样不会唱歌。

姜南书心里叹息一声,虽然老天收了她的嗓子,但是给了她作词作曲的超高天赋。

她写过的歌很少,但大部分都成了经典。

姜南书不准备启动自己这个技能,这个世界,没有人值得让她写歌。

一路走来,周围的人目光鄙夷又带着嘲讽。

姜南书撇了一眼,直接瞪了回去:“看什么看,没见过美女?”

这人似乎一噎,但又不敢反驳……

因为姜南书长得真的很美,除了她的草包脑子,她长得无可挑剔。

被她这一瞪,这人莫名有些害羞。

随即反应过来,差点没甩自己两巴掌,就这种顶级舔狗送他他都不要。

于是嘲讽的意味更加不掩:“姜南书,我要是你现在就去管着未婚夫了,连个男人都管不住,你还有脸在这儿叫什么。”

姜南书眼睛一亮。

什么意思?

有新瓜?

于是她掏出手机,走在吃瓜第一线。

然后吃到了自己的瓜。

喊话!京大第一深情舔狗姜南书,你的未婚夫跟白月光在一起了,快下场撕逼啊!

下面附带着一张图。

苏冉在一棵碧绿的紫藤树下起舞,而不远处陆清衍正静静地凝望。

一张图片写满了余情未了。

挺唯美的,这个方向像是特意抓拍。

下面跟了一长串的评论:

我是土狗,我爱看破镜重圆!

苏女神真的好美,这样的女人要是爱我,我愿意折寿十年。

他们还会在一起吧?还会吧?还会吧?会像很多小说里一样久别重逢,再慢慢走到一起,呜呜呜,真的好好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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