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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11 章(第1页)

草原十三部携族人归降,谢兰胥在营中设宴款待。营中灯火通明,杯觥交错。草原上的人,除了善骑射以外,喝起酒来个个都是高手,哪怕是那佩戴狼牙饰品的贵族少年,即便看上去只有十四五岁,也是一整坛酒放在桌上,动辄便单手举起酒坛痛饮。荔慈恩用官话介绍他的时候,说贵族少年名叫阿奢奇,来自草原上除鸦休以外最为强大的一部吉拉,他的父亲,是上一任吉拉首领。“阿奢奇的父亲欺压族人,强占□□,在部落里积怨已久。阿奢奇的母亲也是被他活活打死。我到访吉拉后,阿奢奇的父亲拒绝效忠,还欲将我吊起来烧死——”荔慈恩正在讲述她在草原上的游说经历,这一段惊险的故事让荔知听得心里忽上忽下。“后来呢?”她忍不住问。“阿奢奇起兵反抗父亲的统治成功,原没有继承权的他,被众族人推选成了新一任的吉拉首领。我也逢凶化吉,成功说服了阿奢奇投靠大燕。”荔慈恩笑道。“你这一行,还真是惊心动魄。”荔知感叹道。“都是有惊无险。”荔慈恩话音刚落,名叫阿奢奇的少年就提着酒坛走到了帐中央,冲着高台上的荔知行了一个不伦不类的礼节。阿奢奇开口说话,荔慈恩在一旁翻译:“听说你是恩的姐姐,恩是我见过最聪明,最坚强的女子,她说你们中原女子,以长姐为母,她母亲不在了,你一手将她带大——”荔慈恩翻译了一半,似乎是觉得阿奢奇闭口张口都是她的名字,换上吉拉部落的语言小声呵斥了两声。阿奢奇不气不恼,露出一口洁白的牙齿冲荔慈恩明晃晃地笑。随后举起酒坛,在荔知和谢兰胥面前一饮而尽,席间一片叫好,吉拉部落的人用力鼓掌。“他说,谢谢姊姊将我养得这样好。”荔慈恩向荔知解释道。荔知发现她耳垂红红的,却当做没有发现小女儿的心思,笑而不语。虽然帐中的燕人和部落人语言不通无法交谈,但军中之人本就豪爽,听不懂话也没什么,只要能喝,大家便能做个朋友。荔知刚要端起酒杯回敬阿奢奇,就被谢兰胥抢先。他推开荔知面前的酒盏,拿起一坛还未开封的美酒,对台下的阿奢奇说:“我是荔知的未婚夫,也是荔慈恩的姐夫。这一礼,便由我用草原礼仪返还,感谢诸位的拔刀相助——”说着,他揭开酒坛上的红布,也举起酒坛一饮而尽。荔慈恩将谢兰胥的话翻译转述给阿奢奇,后者目不转睛地看着喝酒的谢兰胥,似乎正在掂量他有几斤几两。酒液顺着谢兰胥瘦削的下颌流向脖颈和前胸,他的喉结上下涌动,筋脉起伏。一坛酒很快就见了底,当谢兰胥倒举酒坛而无酒流出的时候,帐内响起如雷的叫好声,部落诸人都十分高兴。阿奢奇也大声叫好,再次用不伦不类的礼仪向谢兰胥行了一礼。他们草原上倒是没有什么男尊女卑的观念,男人能做的,女人也能做,因此阿奢奇屡屡向荔慈恩敬酒,惹怒了护短的荔象升,要以武斗勇。谢兰胥拦下来两个血气方刚的少年人后,黑火站了出来,要与阿奢奇比酒量。荔知一直都不知道黑火究竟来自哪里,只知道和生母秦氏一般,都是由出海的商队掳来。在此之前,黑火都没有机会露这一手。直到荔知亲眼见到黑火一手抓着一坛酒,接连喝了八坛还面不改色,直喝得阿奢奇和其他部落之人目瞪口呆,她才知道,身边原来还藏了一个海量之人!这样一来,黑火倒是获得了部落众人的尊敬,宴会后半段,黑火成了大帐中炙手可热的新星。数不清的部落人上去攀谈,神色尊敬,还有那喝醉了管不住手脚的,想去擦黑火古铜色的皮肤,看有没有涂抹东西。令人啼笑皆非的宴会结束后,许多人都是被人搀扶着走出了军帐。荔知和谢兰胥也回到了起卧休息的帐篷。谢兰胥一身酒气,但还算清醒。他一身发热,而荔知身上凉凉地很舒服,他便贴在荔知身上,不断用她的手背冰着自己的两个脸颊,偶尔发出一声听起来让人心跳加速的呻吟。荔知担心外边有人路过,会误以为他们在做什么见不得人的事情,忍不住曲指弹他脑门。“你怎么尽发怪声?”她说。谢兰胥用额头蹭蹭她的手指,如水的眼神扫过她的面庞:“我乐意……你不愿意听,怎么不想想办法?”“想什么办法?”谢兰胥眉头微蹙,一脸恨铁不成钢的表情。“想办法堵我的嘴。”他按住荔知的后脑勺,忽然迎上了她的嘴唇。

帐外风声萧萧,帐内却温暖如春。不知不觉,他们位置颠倒。谢兰胥两手撑在她两侧,一枚发簪落在床榻之上。带着幽香的墨发如瀑布倾流而下,化为牢笼将她封锁。他细细地临摹她的唇形,似在品尝别样的美酒佳酿。荔知被他吻得脸红心跳,呼吸急促,好几次都以为谢兰胥会冲破他自己的诺言。然而谢兰胥并没有。最后他吻累了,倒在她的身边,像小狗小猫那样,依偎在颈边,满足地闭上了眼。荔知起身,吹灭了烛火。……草原十三部归顺的消息被有意传入白沙城,城内的鸦休王部军心溃散,再也没有人坚持要死守下去。当日晚间,鸦休贵族便通过悄悄开启的城门,如丧家之犬般溜出了城。十万鸦休军,被等候已久的谢兰胥率大军在山谷一网打尽。斩首三万,俘虏无数。谢兰胥大胜而归,立荔象升为主将,率归降的草原十三部,出关斩杀鸦休余孽。荔象升在草原十三部的帮助下,率领大军旗开得胜,势如破竹,一杀到鸦休王庭。阿奢奇勇猛不亚于荔象升,一骑当千斩获鸦休王的首级。白沙一役,终定。随着大军回拨,大捷的喜讯乘风破浪,直入京都皇宫。众百姓无不欢欣鼓舞,歌舞庆祝。一家欢喜一家愁,并不是所有人都为此而高兴。白沙一役的战果远超谢慎从想象,本以为只是收复一个沦陷的城池,不痛不痒的事情,没想到被谢兰胥演变成了平定草原十四部的史书留名之举。此战声势浩大,连此前震惊天下的鸣月塔之战也不可比。谢兰胥的声望如破土的春笋,在舆论的发酵中一日更比一日高,隐有盖过他这个九五之尊的架势。谢慎从如何坐得住?如何开心得起来?早知如此,还不如让傅成那个老翁上战场!对关外传来的喜讯不以为喜的,还有原本板上钉钉坐上东宫之位的凤王一派。有了鸣月塔之战和白沙之战加持的光环,谢兰胥在民间的声望已非凤王可比,在百姓看来,琅琊郡王已经可以保家卫国,凤王则还是没成亲的小屁孩一个。如今凤王只有娶一个素有民望的王妃,才可在其中扳回一城。凤王一党已经物色好了德才兼备的人选,却发现皇帝不急太监急,他们跑断了腿,凤王却紧闭王府大门,谁也不见。凤王此举,寒了不少支持者的心,有人卷起包袱,打算一有机会便改换门厅。外边的事情,谢凤韶已经毫不在意了。他把自己关在卧房里,日夜不知,醒了便接连不停地喝酒,醉到人事不省便睡下,即便睡梦之中,也逃不过噩梦的纠缠。醒来之后,他害怕片刻清醒,便又继续滥饮。醉到大吐,吐到满眼血丝,青筋毕露,只能吐出酒水和胆液——自虐下的沉沦,转瞬即逝的麻木依然不敌痛苦的百分之一。他的醉,不是从喝酒开始,而是从走出御书房的那一日开始的。那一日他分明滴酒未沾,但在御书房里,在展开那一幅幅画卷的时候,他便险些呕吐出来。那一幅幅春宫,一个个神态各异的少女。连做他妹妹都尚显年幼的少女,却在父皇的笔下,做出勾栏瓦舍妓子一般放荡的姿态。他忍住腹中翻江倒海的感受,用颤抖的手打开所有画卷。然后,便看见了那一幅边缘已有毛边,显然是被人常常打开观览的爱作。他怔怔地盯着画上的少女,那似喜似悲的眼神,直直地落入他的心中。像是在哀怨什么,像是在诉说什么。少女脚腕上的金镯,小巧的铃铛,修饰着这场巧取豪夺,再是精美,也不过是鸟笼上的华丽装饰。被囚禁的鸟儿,已经鲜血淋漓,羽翅破碎。谢凤韶再也忍受不住,转头哇的一声吐了出来。他匍匐在御书房的地上,吐得头晕眼花,耳鸣不已。画卷就落在一旁,他却不敢再投以分毫目光。御柱上盘旋的飞龙依然鲜明,在他心中,这座金黄的宫殿却已经崩塌了。他只记得,高善不知何时出现在他身后。“殿下,你该走了。”高善像是看不到御书房内一片狼藉一般,平淡道。他跌跌撞撞地走出御书房,也不知怎么回得凤王府。那一天起,他便再也没有清醒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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