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超:“?”
陈述不清,有一定的引导误区?
他的陈述有什么引导误区?
陈超微微皱了皱眉,有点不理解,苏白话里面的意思。
只听。
咚咚!
审判台上,审判长曹立强敲响了法槌,出声:
“原告方认为有异议的地方可以当庭提出,原告方请陈述你认为被告方有哪几点陈述不清的地方。”
原告方席位上,苏白抽出一张诉讼材料,缓缓开口:
“我方认为,被告方的陈述和反驳意见相互冲突。”
“相互冲突,有以下几点:”
“第一:我方在控告开心消一消和疯狂消一消,核心玩法为什么都是三只小动物连接在一起进行消除的时候。”
“被告方律师辩护的是,之所以会用三只小动物连接在一起进行消除,是因为三只小动物具有趣味性。”
“我方认为这不是对方没有抄袭的理由,不具有法律辩解意义。”
“同时,对方又进行辩诉,‘三’不是我方独创性,而是大众用的通用性,所以不认同被诉讼方控股有限公司发布的开心消一消,三只小动物消除是抄袭我方的核心玩法。”
“我对于这个说法存疑。”
“因为按照被告方律师的说法:”
“疯狂消消消和开心消一消,消消消和消一消,这两者不具备完整性,所以不构成对我方名字的侵权。”
“那么,被诉讼方律师拿出来这么一个三来解释你方的三只小动物消除和我方的三只小动物消除,不具备独创性。”
“根据被告方前后的表述,难道不是自相矛盾吗?”
“疯狂消消消和疯狂消一消的玩法都是三个动物连接在一起进行消除,三个动物连接在一起进行消除,这才是一个主体,不存在什么分开使用独创性和通用性。”
“既然我方的玩法是独创性,那么被告方抄袭我方的玩法,难道就是通用性了吗?”
“审判长,我方的陈述完毕。”
苏白在说完以后,静静的看着被告方席位。
对于被告方在侵权案上的诉讼,苏白都已经研究过了,所以对于其诉讼的方法也有了一个大致的了解。
关键是抓住对方的漏洞。
所以,他才把前面的几个问题放在一起提出来,根据他的推算,按照被告方的诉讼习惯,肯定会打太极。
果然。
事实和他想象的差不多。
被告方正如他想象的一样在那里疯狂的打着太极,针对于他提出来的每一条问题,进行着解析。
但是这两条问题,本来就有着自相矛盾的点。
如果分开的话,那么被告方说的没有一点儿的问题,甚至来说,说的还很精彩,让人挑不出来毛病。
但是放在一起的话,就会出现矛盾……
被告方席位上,陈超微微皱了皱眉,按照苏白的说法,刚才他的表达的确有一定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