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章:乐伎紺珠
门房那里,一无所获,下午放学的时候,人都是一窝蜂地往外走,没有特別留意有谁经过两次。
在顾翰林尸体被运往扶风县衙途中,小可终於在马车上醒了,他脸色苍白,颈项处好大一片淤青。
「小人当时在走廊倒完潲水,从花圃抄近路往回赶,见到一个人影慌慌张张从书屋后窗翻出,手里还抱着一只小包袱,於是好奇跟上,哪想刚过一个转角,就被人从旁打晕过去。」小可尝试扭了扭脖子,表情难受不已。
「可看清那人长相?」郑祈询问。
小可摇头。「后窗那边松竹繁茂,枝叶重重,只看见他头戴四方巾,穿着玉色圆领袍。」
「竟是学生?!」郑祈惊道。
「不见得,在太学里穿学生服饰最容易隱身,而若是穿夫子、官员的衣裳很容易被人留意。」萧椯说,「但」
温縈明白他的意思,脸色微凝。「但夫子冒充学生,也很容易被人发现。学生对夫子的面孔有天然的敏感。」
难道,我又推断出错了?
等等,为什么是又?她恼火想,脑子里的神经突突的跳,抽搐着疼,那夜的连环凶杀相貌再次浮现在脑海里,露着残缺的白牙笑话她。
可,可恨
萧椯的声音在耳边响起,清晰、明亮而有力。「你今后若是想当一方父母,要拋弃掉脑中的浮想联翩,县官仅能根据提交上来的证据进行断案,能否据此得论出凶手与你无关,绝对不能在过程中表露出自己倾向。」
「真相、正义难道不要重要?当官就是要对百姓负责!」郑祈说。
「对嫌犯的正义也很重要。」萧椯淡淡说,心里厌烦这个人对温縈的不好影响,偏偏又是联合查案甩脱不掉,他说的话实则也是在提醒郑祈,这些贵族做事总是缺乏应有的分寸,横衝直撞毫无礼数,若非有高贵身份护持,看上去跟行走的野猩猩没什么区別。
「以及,仅仅依靠猫爪痕跡和同乡籍贯,是无法给李明定罪的。即便上刑,他也並不承认杀人。疑罪诸疑罪,各依所犯,以赎论。——《断狱下·疑罪》,可赎。」他继续说。
马车停靠在扶风县衙外,衙役急急赶来。「县令,张平不服断案,说不严惩恶商,要一头撞死在柱前。」
衙门前,一名赤脚男子被几名衙役死死拉住,头撞得鲜血直流,身旁的老嫗跪在地上哭得肝肠寸断。「还我女儿,还我女儿。」好些村民围观,打抱不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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