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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第2页)

脑海里的故事太多了,选择也太多了,一时之间,他也没有想好该写什么类型的小说。

伤痕文学、改革文学、先锋文学。。。。。。

各种类型的文学体裁粉墨登场,让人有种应接不暇的感觉。

这些能不能写?

能写。

但是,他又不想写。

因为他不想做追赶潮流的人,更想做开启潮流的人。

比如说黄土文学,他虽然做不了开创者,但是做个发扬者,开拓者似乎也不错。往小了说,他是不忘本,心怀家乡,往大了说,他这是为往圣继绝学。

他一个土生土长的陕地人,农村泥腿子,写什么伤痕文学?

你是知青吗?懂人家的伤痛吗?

你是政府公务人员吗?你懂什么改革?

你一个泥腿子,大学生都不是,懂什么叫先锋文学吗?

思考到这里,姜玉楼明白了,自己到底应该写什么了。

陕的黄土高原,关中大地才是他的根,是他的营养所在。

要写,他也要写黄土文学!

最起码,在他出名之前是这样的。

想通了之后,姜玉楼心情大好。

关于作品他已经有腹案了,只是新作品的素材需要积累,还要等《当代》的投稿结果。

姜玉楼最近成了班级里的名人,身边就多了许多对他嘘寒问暖的人。

这些同学都成了他的书迷。

姜玉楼心里得意,面上却依旧一副云淡风轻的模样。

他端坐在座位上,手中拿着的却是唐月雯借给他的笔记。

暂时没有写作方面的压力,也是时候复习功课了。

对于他来说,学习和写作一样重要,大学生的名头对他虽然不是最重要的,但是名头好听不是吗?

被好兄弟,喜欢的姑娘,以及同学们一阵吹捧后,姜玉楼觉得自己膨胀了。

好家伙,同学们是一点都不客气,可劲地吹,吹着吹着,他都快成文豪了。

可他不敢不膨胀啊!

实际上,他的小说都还没回信呢。

午饭时,两人自然地坐在了一起。

姜玉楼关心地问道:“小说写得怎么样?”

“。。。。。。”唐月雯默不作声。

她一点灵感都没有,怎么写啊。

“对了,我有个灵感,要不你考虑一下?”

姜玉楼也不等她拒绝,直接说了出来:“故事是这样的,有个叫雯雯的姑娘,在一个雨夜下晚班,没有赶上末班车,路遇一个陌生的小伙子,这个陌生而又热情的小伙子骑着自行车载她回家。

一路上,雯雯对这个小伙子由戒备到信任,最后竟然产生了好感,内心重新燃起了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之后,雯雯一直期待着能够再次邂逅那位小伙子,可那位小伙子却一直没有出现。雯雯一直盼望着,坚信美好的爱情一定会实现。”

雯雯?

唐月雯抬起头,他是在暗示什么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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