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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第1页)

老好人看见光头强的时候光头强正在费力打捞车顶的捧花,光头强除了「光头强」,没有別一处强,他的脸不圆不方不长不短,圆的是脑袋,方的是他说话的神態,长的是裤腿,短的是腿。

今天的他穿着他人生中的第一套西装,由於西装的得体,看上去腿腿长背挺,精神头比往日都足。

他平时开车习惯穿布鞋,此刻依然踩着双棉布鞋,裤管搭在鞋面随步伐像鱼的嘴一张一合。他的光头在看见凌宪华的时候顿时亮了,一笑太阳穴处的青筋就暴露得更加明显,「老好人,来来来,你来得正好,我不小心把捧花扔车顶上了,你像个办法帮忙弄下来!」

两个人围着车转了一圈又一圈,像两只望着悬在横樑的鱼无计可施的老猫,片刻之后老好人说:「我去找根竹竿!」说完嘆了口气背手摇晃着出了院门。

光头强从驾驶座拿下根毛巾,准备把车前的玻璃再擦擦,不知擦了多少遍,不管何种情况,挡风玻璃总要纤尘不染,才能看清前方,看清前方就觉得生命还长,时钟的针脚也跟着歇了步。人过了五十,不再期望別的,平安健康才最重要。

「还不快去换鞋!」周金枝捋着额前的碎发看见光头强踏着棉布鞋悠哉游哉的样子心里就窝火。平时怎样舒服怎样穿就算了,虽说明天男方才来接女儿下去看地方,可午后那些七大姑八大姨的至亲之人都会来,不穿得体面点,哪怕是亲人,也会打心眼里瞧不起。

他说你不用管我,我穿不惯那玩意儿,我穿这个也不会给你丟脸。你看看这镇上的人,谁冬天不是这样穿?

「我哪是怕你给我丟脸?我是怕你给愉儿丟脸!」周金枝目不转睛地看着停在院里的客车,比萧愉小不了几岁。

那时候他们家四口人挤在一间三十平米的小屋里吃饭睡觉,该有多么难熬,可不知为何,现在想起竟感觉很幸福,全然没了苦涩。也许人的痛苦可以分为两种,一种是可以洗掉的,放在温水里,撒点洗衣粉,泡上几分钟,自然而然就掉了;另一种就算你用漂白剂,也不可能漂得干净。

萧愉订过后就是小年,小年后就是春节,在这样喜庆的的日子里,应该高兴才是,可不知为何竟特別怀念过去的日子。

她倚在门框看了一会儿,更觉心里像是堵了一块石头,「你赶快来换,接亲的马上就来了!」她再嘱咐了一遍便转身走向厨房。边走边安慰自己,值得怀念也是件好事,说明过去还不算糟糕,逝去的也该值得怀念,这样对未来还有所期待。

「你少诈我,人家明天才来呢!」光头强说完转身走向了台阶,他走得小心翼翼,生怕让西装沾上点儿灰,「应该明天再穿的!」

第3章姐姐要出嫁

光头强蹲在一旁的台阶上,垂着头一声不吭,他谁的脸都不想丟,谁规定穿西装就一定要穿皮鞋?怎样穿舒服就怎样穿难道不可以吗?

正在他为这件事发愁之际,抱着本书边走边看的方寸久进入视野,这个小大人被公认为他们这条巷子最聪明的孩子,哪样都好,就是瘦得皮包骨头,最近看来,气色好多了。

「久哥儿!」方寸久抬头,茫然四顾,「强哥早!」他说,站直身体做了个敬礼的动作。

光头强看了看从山的豁口处喷薄而出的朝阳,金黄阳光贴着泛黄的树林徐徐行走,他眯缝着眼说已经不早啦!方寸久应了声,收起书本慢慢走过来,光头强说你看我这鞋,是不是很好?他特地拉起裤腿把腿伸到方寸久跟前。

「嗯,是不错!」他盯着发白的鞋面,与实际不符却不违心的给出了答案。安居镇人都相信布鞋最养脚,走路不费力,跑步也,现在他觉得自己也有土生土长的安居镇人的韵味了。那种韵味学不来,放下戎装戒备那份閒適和情怀就自然而然爬上了身,深入了心。

光头强得意地收回脚,又说你看我这身,他站起来走到方寸久跟前,「是不是还不错?」

方寸久看了半天,「穿着舒服就行!」

光头强抱住方寸久,大叫一声:「知我者,久哥也!」一抱堵得方寸久喉咙发痒,他拍了拍光头强的背,然后安慰性的从他的臂弯中脱身。

「车装扮得真不错啊!」方寸久发出感嘆走进了车里,光头强跟在他身后,任他参观。

「嚯!嚇我一跳!」方寸久从车窗往外看时,方便麵的头髮张牙舞爪在风中乱舞,张开的嘴像是池塘里随时恭候人投食的鱼,一双眼睛正目不转睛盯着车內,那样子不像在看自己。

和章林生比赛骑自行车和一个游走四方的弹棉花的人相撞,方便麵的额角撞上了棉花包,棉花包里藏着弹棉花的用具,就被撞得起了个大包。

方寸久从车里出去,拍了拍方便麵的肩膀,方便麵不好意思地露出笑容。

「在车里看了你半天,看什么呢?」方寸久问。

「我在想我怎样才能把那束花弄下来!」

方寸久抬头一看,哪里能看出是捧花,只露一点彩线在外面。他说你怎么知道上面是捧花?

「凌穹的爸爸说的,他叫我帮忙想想办法!」方寸久环顾四周,走向东面的墙壁,搬来木梯。爬上木梯的时候,疼痛感袭击着他的大脑,强忍住爬到了车顶,他知道如果不能慢慢克服,恐高就要伴随自己一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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